宁波市卫生监督所是宁波市卫生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责的执行机构,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详细情况见http://www.nbwsjd。gov。cn)。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名,依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 |
招聘 范围 |
基 本 条 件 |
食品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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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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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与食品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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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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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乐于从事本职业。 2、具有良好团队协作精神; 3、年龄30周岁以下; 4、应届或历届生均可。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4月15日,除双休外,上午8:30—11:15、下午1:30—5:00到宁波市永丰路237号(宁波市卫生监督所政工财务科),联系电话:0574—87277405,联系人:汪老师。
2、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宁波市卫生监督所政工财务科进行报名。
三、面试:
面试科目:口语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测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宁波市卫生监督所。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被录用者,报市卫生局、人事局核准后,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宁波市卫生监督所
二○○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