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对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局直属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对象范围和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面试比例、体检标准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及业务能力;
4、2010年毕业的国民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20至1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双休日除外。1月30日毕业生洽谈会现场也接受考生报名)。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其中1月30日报名地点在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市第21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摊位)。市卫生局联系电话为:0574--87363579。
3、报名办法: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一式2份详见附表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推荐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自行报名,报名者限报局直属单位中一个单位。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
5、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招聘单位出具的考务费收据于2010年1月30日(上午9:00—下午2:00)在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市第21 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摊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6、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该专业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分为专业科目和英语科目,对少量岗位(如:人事科、设备科、总务后勤科、办公室等岗位)的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公务员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笔试时间为2010年2月3日下午13:30—16 :30,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布的报考职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程序
按照《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做好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意见》(甬卫发〔2008〕25号)规定执行(其中附加分详见附件2)。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考生可于2月中旬在宁波卫生网(www.nbws。gov。cn)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进行。各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请注意宁波卫生网上的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录取)。考生可登陆宁波卫生网查看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
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要求在三级医院以上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见附件),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的程序、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市卫生局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核准后,在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和宁波卫生网(www.nbws。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届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若发现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宁波市卫生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2.面试附加分项目
报名表下载公告2010.doc
宁波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宁波市卫生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学历和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招聘对象范围 |
面试 比例 |
体检(行业特殊要求) |
| ||
市李惠利 医院
44 |
护理 |
30 |
大专及以上; 护理 |
不限 |
浙江省 生源 |
1:2 |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
|||
检验科 |
1 |
本科;临床检验 |
1:3 |
|||||||
麻醉科 |
2 |
本科;麻醉学 |
||||||||
心电图 |
1 |
本科;临床医学或心电学 |
||||||||
药剂科 |
1 |
本科;药学 |
||||||||
病理科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生物技术、病理技术或医学检验 |
||||||||
设备科 |
1 |
本科; 生物医学工程 |
||||||||
信息科 |
1 |
本科; 卫生信息管理 |
||||||||
1 |
本科;计算机 |
|||||||||
输血科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生物技术或医学检验 |
||||||||
办公室 |
1 |
本科;文秘 |
||||||||
放疗科 |
1 |
本科; 医学物理学 |
男性 |
不限 |
||||||
影像科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影像技术 |
浙江省 生源 |
|||||||
医务科 |
1 |
本科; 临床医学、法学双学位 |
不限 |
不限 |
|
|||||
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宁波市兴宁路57号,宁波市李惠利医院人事科,李娜,0574-87018514 |
|
|||||||||
市第一 医院
116 |
新生 儿科 |
2 |
本科; 临床医学 |
不限 |
浙江省 生源 |
1:3 |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
|
||
心电科 |
2 |
本科;临床医学 |
|
|||||||
耳鼻喉科(听力) |
1 |
本科;听力学 |
|
|||||||
检验科 |
5 |
本科;医学检验(其中重点实验室一名;专业为:医学检验或生物技术) |
|
|||||||
设备科 |
1 |
本科; 生物医学工程 |
|
|||||||
总务 后勤科 |
1 |
本科; 集排水专业 |
男性 |
|
||||||
1 |
本科; 暖通专业 |
|
||||||||
影像(技术) |
3 |
大专及以上学历; 影像学(技术) |
本科不限;大专浙江省生源 |
|
||||||
护理 |
100 |
大专及以上; 护理 |
不限 |
1:2 |
|
|||||
|
||||||||||
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宁波市广济街58号,宁波市第一 医院行政部二楼人事科,徐海娜,0574-87304032 |
|
|||||||||
市第二 医院
114 |
超声科 |
4 |
本科;医学影像 |
不限 |
浙江省 生源
|
1:3 |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
|
||
麻醉科 |
4 |
本科;麻醉学 |
|
|||||||
药剂科 |
6 |
本科;药学 |
|
|||||||
心电图 |
2 |
本科;临床医学 |
|
|||||||
理疗科 |
3 |
本科;针灸推拿 |
|
|||||||
检验科(输血) |
1 |
本科;医学检验 |
|
|||||||
检验科 |
6 |
本科;医学检验 |
|
|||||||
设备科 |
1 |
本科; 生物医学工程 |
男性
|
|
||||||
|
||||||||||
康复科 |
1 |
本科;康复治疗 |
|
|||||||
放射科 |
5 |
本科;医学影像 |
|
|||||||
放射科 |
6 |
大专;放射技术 |
|
|||||||
营养科 |
1 |
大专;营养学 |
不限 |
|
||||||
护理 |
70 |
大专及以上;护理 |
1:2 |
|
||||||
收费 |
4 |
大专及以上;财会 |
宁波市 生源 |
1:3 |
|
|||||
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宁波市西北街41号,宁波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行政楼8楼801房间,史焱,0574-83870619、83870621 |
|
|||||||||
市妇儿 医院
96 |
临床 |
18 |
本科;临床医学 |
不限
|
不限 |
1:2 |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
|
||
影像(技术)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影像学(技术) |
1:3
|
|
||||||
麻醉科 |
2 |
本科;麻醉学 |
浙江省 生源 |
|
||||||
心、脑电图 |
2 |
本科;临床医学 |
|
|||||||
药剂科 |
3 |
本科;药学 |
|
|||||||
1 |
本科;中药学 |
|
||||||||
检验科 |
2 |
本科;医学检验 |
|
|||||||
耳鼻喉科(听力) |
1 |
本科;听力学 |
|
|||||||
超声科 |
1 |
本科;医学影像或超声 |
|
|||||||
人事科 |
1 |
本科;人力资源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方向) |
|
|||||||
设备科 |
1 |
本科;生物 医学工程 |
|
|||||||
病理科 |
1 |
本科;临床医学 |
|
|||||||
病理技术 |
1 |
本科;医学检验 |
|
|||||||
护理 助产 |
60 |
大专及以上;护理、助产(其中助产15人) |
1:2 |
|
||||||
|
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宁波市柳汀街339号,宁波市妇儿医院门诊楼808房间,张红燕,0574-87083368 |
|
||||||||
市中医院
83 |
临床 |
4 |
本科;临床医学 |
不限 |
宁波市 生源 |
1:3 |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
|
||
中医 |
3 |
本科;中医学 |
|
|||||||
|
||||||||||
药剂科 |
4 |
本科;药学 |
|
|||||||
5 |
本科;中药学 |
|
||||||||
病理科 |
1 |
大专及以上; 病理技术 |
浙江省 生源 |
|
||||||
心电图 |
2 |
大专及以上; 心电图 |
|
|||||||
超声 |
2 |
本科; 医学影像 |
|
|||||||
影像科 |
2 |
本科;影像技术 |
|
|||||||
理疗科 |
1 |
本科;康复医学 |
|
|||||||
1 |
大专及以上; 康复技术 |
|
||||||||
检验科 |
2 |
本科;医学检验 |
不限 |
|
||||||
麻醉科 |
1 |
本科;麻醉学 |
|
|||||||
护理 |
55 |
大专及以上; 护理 |
1:2 |
|
||||||
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宁波市丽园北路819号,宁波市中医院政工人事科,顾瑛,0574—87089011 |
|
|||||||||
市康宁 医院
30
|
临床 |
6 |
本科;临床医学 |
不限
|
不限
|
1:3
|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护理专业要求:男性168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
|
||
临床 |
1 |
本科;临床医学、法学双学位 |
|
|||||||
临床 |
5 |
本科;精神卫生、临床医学(心理卫生方向) |
|
|||||||
|
||||||||||
医技 |
1 |
本科;临床医学、心电与超声 |
|
|||||||
特检科 |
1 |
本科;中西医结合 |
|
|||||||
检验科 |
1 |
本科;医学检验 |
|
|||||||
影像科 |
1 |
本科; 医学影像 |
|
|||||||
设备科 |
1 |
本科;生物医学或医疗器械维修等相关专业 |
|
|||||||
财会科 |
1 |
本科;财会学 |
|
|||||||
护理 |
10 |
大专;护理 |
男女各5 |
浙江省 生源 |
1:2 |
|
||||
护理 |
2 |
本科;护理 |
不限 |
华东地区 生源 |
|
|||||
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镇海区庄市庄俞路1号,宁波市康宁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叶丹凌,0574-86690956,13867850001 |
|
|||||||||
市急救 中心 3 |
急救 医生 |
3 |
本科;临床医学或急救医学 |
男性 |
不限 |
1:3 |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
|
||
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宁波市兴宁路57—1号,宁波市急救中心办公室,葛琳,0574-87849617 |
|
|||||||||
宁波戒毒研究中心 2 |
临床 |
1 |
本科;精神卫生 |
不限 |
不限 |
1:3 |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
|
||
1 |
本科;临床医学 |
|
||||||||
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宁波市西北街42号,宁波市微循环与莨菪类药研究所办公室,侯承福,0574-87244249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