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专业招聘指标核减
根据简章有关规定和报名情况,区卫生局商区人事局后决定,2010年应届毕业生(社区服务中心)预防医学专业核减到6名、医学影像核减到1名,其余专业招聘指标数不变。
二、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0年4月24日(星期六)下午1:00—3:00,
2、考试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实验中学(清湖路260号,清河路与清湖路交叉路口西侧或大闸路与清湖路交叉路口东侧)。乘坐公交车13路、516路到江北实验中学站。
三、有关专业笔试延后
面向江北辖区招聘的公共事业(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因故延迟,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笔试时请务必随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2B铅笔及橡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变,4月22日(星期四)一天。
特此公告!
附: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2010年招聘事业编制笔试须知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2010年招聘事业编制笔试须知
一、考试时间:2010年4月24日(星期六)下午1:00—3:00,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置在考桌右上角,以便核对,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退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钢笔、2B铅笔和橡皮必要的文具外,禁止携带书籍、纸张、笔记本、报刊、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三、考生领到试卷后,按照要求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规定的信息,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四、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用钢笔或2B铅笔在试卷上或答题卡上答题或填涂相关信息,不按要求答题的,其考卷无效。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抄袭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严禁冒名替考。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对于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问题的,考生可以举手询问。
七、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时离开考场的,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
八、考生提前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考桌上。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后,考生离开考场并将身份证、准考证随同带走。考生不得将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