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卫生医疗事业发展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卫技人员队伍,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江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范围和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程序和方法
1、发布招考公告:在江东人事人才网(www.nbjdrs。gov。cn)、宁波市卫生局(www.nbws。gov。cn)、宁波市江东区卫生局(www.jdws。gov。cn)上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2张、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聘用合同、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到江东区卫生局人事办公室报名,时间:2011年1月24日— 1月28日(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笔试考务费40元/门。
3、笔试:如该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的3倍,则酌情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成绩各按百分制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面试占总成绩的50%,以笔试成绩为准按招考指标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由区卫生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面试评委组,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应变、分析的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指标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低于60分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考察范围,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有关规定,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7、录用:根据管理权限,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张榜公布。7天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录用人选。
招考过程中各环节的结果都予以公示,详见江东人事人才网(www.nbjdrs。gov。cn)及江东区卫生局(www.jdws。gov。cn)。录用人员由区卫生局统一调配。
四、相关待遇
新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要求
1、在录用过程中,应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选拔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报考者有不符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六、其他事项
1、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等另行通知,(详见江东人事人才网(www.nbjdrs。gov。cn)、江东区卫生局(www.jdws。gov。cn))。
2、咨询电话:87731039;举报投诉电话:87740856(江东区监察局) 87723905(区卫生局纪委)。
江东区卫生局
2011.01.13
附件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招聘对象范围 |
公共卫生 |
4 |
1、预防医学本科及以上;2、35周岁及以下;3、有执业医师资格,师级及以上职称。 |
户籍不限,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3日。 |
全科 |
11 |
1、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2、35周岁及以下;3、有执业医师资格,师级及以上职称。 | |
中医 |
3 |
1、中医本科及以上;2、35周岁及以下;3、有执业中医师资格。 | |
3 |
1、中医本科及以上;2、35周岁及以下;3、有执业中医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 ||
针灸推拿 |
1 |
1、中医或针推本科及以上;2、35周岁及以下;3、有执业医师资格,师级及以上职称。 | |
护理 |
8 |
1、护理大专及以上;2、35周岁及以下,护师及以上职称。 | |
儿保 |
2 |
1、临床医学或儿科本科及以上;2、35周岁及以下;3、有执业医师资格,师级及以上职称。 | |
妇保 |
2 |
1、临床医学或妇产科本科及以上,2、35周岁及以下;3、有执业医师资格,师级及以上职称。 | |
放射科 |
2 |
1、医学影像诊断大专及以上;2 、35周岁及以下;3、有执业医师证书,师级及以上职称。 | |
B超、心电图 |
3 |
1、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诊断本科及以上;2、35周岁及以下;3、有执业医师资格,师级及以上职称。 | |
中药房 |
4 |
1、中药学大专及以上;2、 35周岁及以下;3、卫技中药师及以上职称。 | |
西药房 |
1 |
1、药学或临床药学本科及以上;2、 35周岁及以下;3、卫技药师及以上职称。 | |
检验 |
1 |
1、医学检验大专及以上学历;2、35周岁及以下;3、检验师及以上职称。 | |
小 计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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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招聘对象范围 |
护理 |
8 |
1、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2、35周岁及以下、护师及以上职称或30周岁及以下、护士及以上职称。 |
目前或曾在江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单位工作时间满2年及以上(工龄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3日,需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单原件) |
全科 |
1 |
1、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35周岁及以下;3、有执业医师资格,医师及以上职称。 | |
中医 |
1 |
1、中医学或针灸推拿本科及以上学历;2、35周岁及以下;3、有执业中医师资格,中医师及以上职称。 | |
公共卫生 |
1 |
1、医学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35周岁及以下;3、有执业医师资格,医师及以上职称。 | |
妇保科 |
1 |
1、妇产科或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2、35周岁及以下;3、有执业医师资格,医师及以上职称。 | |
小 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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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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