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基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2012年6月,市公卫办启动了宁波市卫生应急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
按照《宁波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街道)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经过乡镇(街道)创建自评、县(市)区公卫办评估推荐、市公卫办组织专家现场抽查复评等过程,首批宁波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现已产生。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创建工作原则,我办决定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周。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信函形式实名向市公卫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客观。公示时间:2013年3月22日-3月28日;联系电话:87363791;通讯地址:海曙区永丰路237,宁波市公卫办(宁波市卫生局应急办);邮编:315010 。
附件:首批宁波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
宁波市公卫办
2013年3月22日
附件
首批宁波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
(街道)候选名单
一、海曙区
西门街道、望春街道、鼓楼街道、江厦街道、月湖街道
二、镇海区
澥浦镇、九龙湖镇、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骆驼街道、庄市街道
三、慈溪市
观海卫镇、庵东镇、浒山街道
四、宁海县
长街镇、胡陈乡、力洋镇、茶院乡、一市镇、大佳何镇、西店镇、深甽镇、跃龙街道、
桃源街道、桥头胡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