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申报二级乙等中医医院评审一类指标达标情况(见附件1)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7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2年7月29日前,以信函形式向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闽江路629号 北仑区卫生局405室,联系电话:0574-86782070,邮编315800。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申报
二级乙等中医医院评审一类指标达标情况
否决标准 |
达标情况 |
(1)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评审期内未按时校验,或有暂缓校验记录,或未按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 |
达标 |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
达标 |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私自组织血源、采集血液、单采血浆 |
达标 |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 |
达标 |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违规采购或使用假冒伪劣药品 |
达标 |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开展相关的母婴保健技术 |
达标 |
(7)未制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医药发展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到位 |
达标 |
(8)未达到中医药人员配备标准 |
达标 |
(9)未实施《浙江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单病种诊疗规范》 |
达标 |
(10)评审期内发生定性为完全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 |
达标 |
(11)违规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
达标 |
(12)提供虚假统计数据和申报材料 |
达标 |
(1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造成不良影响 |
达标 |
(14)就诊患者综合满意度<85% |
达标 |
(12)评审期内发生严重职务犯罪或严重违纪事件 |
达标 |
(13)医院在评审期内发生因管理原因直接造成重大事件的 |
达标 |
(14)医院在评审期内发生因其它原因造成重大事件隐瞒不报的 |
达标 |
(15)未及时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公益性任务 |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