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慈城镇,区直有关部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
受台风“海葵”影响,我区各地出现了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城乡各地出现严重的内涝,环境普遍受到污染,群众工作、生活受到一定影响,灾后防病形势严峻。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大灾过后无大疫,现将灾后防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灾后防病知识。
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教育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当前的宣传重点是讲究饮水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搞好环境卫生整治,预防疾病流行;发生
腹泻、
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诊等内容。区疾控中心要迅速将相关灾后防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分发到各受灾街道(镇)、社区(村),各街道、慈城镇要利用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将灾后防病宣传资料分发到每个受灾社区(村)的每家每户,切实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二、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灾后环境卫生治理。
由于灾后生活饮用水受人畜粪便、垃圾污物和淹死的家禽家畜尸体的污染,极易发生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疾病和自然疫源性疾病流行,因此,各街道、慈城镇要广泛发动群众,搞好受灾地区的环境卫生。要落实责任,疏通水沟,清除积水,把退水后淤积的垃圾污物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对淹死的畜禽尸体,
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深埋处理或焚化;要坚持环境治理与卫生防疫专业消杀相结合,大力整治“四害”特别是蚊、蝇的栖息、孳生场所,有效阻断相关传染病的传播。
三、认真抓好饮食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灾后防病工作要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科学防病,要落实“病从口入”的相关措施,确保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抓紧修复毁坏的供水设施,并做好水源保护,严格做好各项消毒工作,禁止使用未经消毒的“直供水”、“方便水”;对于发生饮水困难的局部区域,要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措施予以解决,如送水上门,饮用正规的桶装水;区疾控中心要全力做好群众饮用
水消毒的指导和必要的监测,对于未受污染的公共水井、水库等处的水源,要消毒后方可使用;要发动家家户户做好缸(井)水消毒等工作,确保群众使用经过消毒处理的、安全的饮用水。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防止污染、变质食品以及淹死的禽畜流入市场,要告诫受灾群众不要食用淹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
各街道、慈城镇要在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下,切实落实灾后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饮水饮食安全等防病措施,密切关注疾病的动态,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各街道、慈城镇爱卫办同时要及时做好本地灾后防病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汇总统计(见附件),并于8月24日前上报区爱卫办。
附件:江北区灾后防病爱国卫生工作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李霞,电话87668289,13685821918。
江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