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国家686项目)各项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布置工作任务,解决前一阶段精防工作存在的问题,点评各单位精防工作情况,提高全区精防工作质量,促进全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江北区第四次精神卫生工作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14:00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区公卫大楼8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总结全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诊断复核、风险评估和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2、通报2012年各中心精神卫生年度考核情况。
3、解读《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人员构成与职责分工的通知》等五个文件。
4、解释2012年宁波市精神卫生工作考核标准。
5、各中心简要汇报2012年精神卫生工作情况、工作难点。
四、参加对象:
区疾控中心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科长及具体工作人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长、二级精防医生和精防工作业务管理员。
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准时参加。
江北区卫生局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