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卫生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2013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简章》要求,拟录用人员已报区人社局,待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请于6月21前先完成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先到拟录用单位盖章后再到江北区卫生局办理)。
二、所有拟录用考生,待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由拟录用单位统一到卫生局开据调档函,通知本人填写《录用人员审批表》、《新增人员核准表》各一式4份,经卫生局审核盖章后,携带档案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另需准备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等证件复印件一式1份)。
三、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档案的调取、整理、有关表格填写的审核等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7668281。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局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