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局决定在本市范围内招聘一名联系妇幼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人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初始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3、有一年以上卫生工作经历及一定的文字和电脑操作技能者优先。
4、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简历、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间
2010年3月1日;
3、报名地点
丽水市卫生局人教处。联系电话:2091278,2091277
三、录用办法
1、审阅报名者有关材料。
2、写命题文章一篇、电脑操作、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四、有关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丽水市卫生局
201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