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通〔2009〕4号
依据《食品卫生法》、《行政许可法》等规定,我厅注销了61个2009年2月1日前到期但未申请延续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同时,对申请注销的29个食品卫生许可证予以核准。现一并予以通告(名单见附件)。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食品卫生许可证名单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