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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卫生局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来源:玉环县卫生局 更新:2013/6/25 字体:
项目名称:县疾控中心屋顶三面翻广告牌
采购机构:玉环县卫生局
联系人:庄文辉、董寅、吴杭
联系电话:87232927、87208783

玉环县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


采购文件总目录

第一部分 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采购文件
四、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六、开标和评审
七、授予合同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
二、商务条款
三、工作范围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附件—谈判文件格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一)、报价一览表
附件二(二)、报价设备数量价格表
附件二(三)、报价产品的主要部件配置清单
附件三(一)、商务响应表
附件三(二)、技术响应表
附件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附件五、其他谈判文件
附件六、供应商业绩清单
附件七、设备零件、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

第六部分 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第一部分 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玉环县卫生局对县疾控中心屋顶直型三面翻广告牌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次采购的资金已经落实。
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报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采购人有权选择供应商的供货范围,但供应商必须单标全部内容,只投单标部分内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可以自费到采购人处现场探勘,以求得更为详细的采购需求。
4、无论报价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本次采购的采购文件、谈判文件以中文为准,本次采购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6、预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物制造商授权或质保证明,预中标供应商须在拿到中标通知书1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上原厂商授权文件及原厂质保证明。如原厂商无故不予授权,在预中标供应商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可以不需授权文件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但对此应在合同的验收、结算和违约责任中补充增加相应的制约性条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2、在玉环县设有售后服务站,有能力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
1.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1.2采购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采购文件并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谈判通知 (邀请)书及供应商须知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2、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质疑,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须在报价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玉环县卫生局。
3、采购文件的修改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县卫生局有权修改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修改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采购文件及采购补充文件的解释权归玉环县卫生局。
四、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产品技术要求,详细编制谈判文件。并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未实质上响应的谈判文件将可能导致被拒绝,但允许报价设备在基本满足采购设备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谈判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报价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2、谈判文件的组成
谈判文件由商务谈判文件和技术资信谈判文件二部分组成,须分别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2.1、商务谈判文件
1) 报价函(附件一)
2) 报价一览表(附件二(一))
3) 报价设备数量价格表(附件二(二))
4)价格优惠条件。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设备数量价格表(附件二(二))”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报价相统一。
5)商务响应表(附件三(一))(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
6)设备零件、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附件七)
7)质量保修期外的详细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收费内容;
2.2、技术资信谈判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四(一))
2)技术响应表(附件三(二))(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技术资信要求);
3)供应商浙江地区业绩清单(附件六)
4)报价产品清单,产品详细技术规格书(须供应商提供的参数、承诺和保证)。主要技术、配置、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包括主要部件、零部件配置清单、来源、产地、规格说明等)(如果资料提供不全,可能导致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定)及产品样本 (2份)
5)报价产品的制造、安装、验收标准;产品如涉及到国家规定的特殊许可制造及销售要求,必须满足相关要求
6)技术响应表(见附件三(二))(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
7) 报价单位情况声明(见附件四(二))
8)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9)产品注册登记证书或生产许可证(如有则提供,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10)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承诺,包括质保期、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资质资格、技术力量、成立时间
11) 培训计划说明,提供详细培训计划。(培训费用要求包含在总价中)
12) 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等方面的优惠
13) 供应商可以在谈判文件中对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在偏离表后面提出推荐和替代意见
14)其它应提供的文件
3、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供应商应按照第2条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组成谈判文件并装订成册(商务部分谈判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谈判文件可合并装订)。
4、报价
4.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填写《报价设备数量价格表》(附件二(二))。
4.2、本次采购报价为到货并送到最终用户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买方最优惠的报价。
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
? 产品价格
? 关税、增值税等其它税(包括产品报关、商检等),须将税费及税率单列
? 随机工具、随机易损件费(计入产品价格,单列报价清单)
? 国内运杂费(包括产品到最终用户的装货、卸车、就位费等)
? 国内运输保险费(是否保险由供应商负责)
? 产品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费(包括调试人员的食宿、交通等)
? 服务及培训费、采购代理费
供应商在报价总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买方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谈判文件中说明。
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如已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如免费则填“免”,不允许空白。
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报价保证金
6.1、供应商须按报价邀请(通知)书中的规定提交保证金。
6.2、保证金应使集中采购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以换取玉环县卫生局开出的单据为准,过期不予接受),建议提前两天办理。
6.3、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且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文件。
2)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
3)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7、谈判文件的有效期
7.1、自报价日起60天内,谈判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7.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报价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谈判文件。
8、谈判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8.1、谈判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谈判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2、谈判文件须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8.3、谈判文件的份数: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均提供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9、谈判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密封或送达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谈判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报价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送达采购机构处。
9.2、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报价时启封”字样。报价修改文件必须有供应商公章。
9.3、供应商以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人撤标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谈判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谈判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谈判文件商务报价部分和技术资信部分可合并装订成册,且密封在密封袋内。并注明谈判文件正、副本字样后装入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有供应商公章或报价全权代表签字。密封袋上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谈判文件”等字样。
1.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谈判文件可能将被拒绝接受,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2、报价截止时间
2.1、谈判文件必须按谈判邀请(通知)书中规定的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报价地点。
2.2、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谈判文件的递交
递交谈判文件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谈判文件予以拒绝:
3.1、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3.2、按规定交纳了报价保证金。
3.3、包装与密封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六、报价和评审
1、报价
1.1、按谈判邀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报价。
1.2、报价时供应商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示身份证(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直接作为报价代表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保证金收据。法人委托书原件密封在谈判文件中也为有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将导致谈判文件被拒绝。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文件;
2)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密封与包装的谈判文件;
3)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谈判文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采购会议的;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参加采购会议时,其授权代表不能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能出示合法的身份证明与保证金单据;
7)谈判文件中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中没有加盖有效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2、评审
2.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谈判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报价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4)向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2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谈判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谈判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谈判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谈判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3)比较与评价。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谈判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事先确定的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
2.2、评审时发现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谈判采购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的主要参数或提出的偏离采购人不予接受的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3)不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谈判文件;
4)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5)其他经谈判采购小组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谈判文件。
2.3、谈判采购小组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成交条件。
3、谈判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对谈判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采购人及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报价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报价内容的一部分。
4、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止,送达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如符合第4.1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组织采购。
4.1经专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采购文件的发售和截止时间符合法定或本文件规定的,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4.2或采购机构在报告相关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同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5、评审原则
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谈判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七、授予合同
1、成交条件
1) 谈判文件基本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 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3) 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
采购人将把成交通知书授予最佳报价者,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保证。
2、成交通知
2.1、评审结束后,县卫生局在玉环卫生网站上公示预成交供应商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将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发现预成交供应商资格无效或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则按供应商评标排序结果依次替补,或重新组织招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县卫生局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谈判小组对成交结果不负责解释。
3、签订合同
3.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
3.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及报价修改、补充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3、拒签合同的责任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者,以违约处理,其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谈判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
4、履约保证金
4.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
4.2、履约保证金自提交之日起至设备最终验收前有效。履约保证金在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退还。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 内容
1、 角铁钢架部分:采用加厚型4*4角铁,可抗≥12级以上台风
2、 三面翻广告牌:符合三面翻国家标准(所有零配件终身质保)
二、商务条款
1. 保修期
1.1. 保修期限详见技术要求。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因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等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2.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说明保修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1.3.质量保修期内,要求供应商7×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电话后,1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直至设备修复。若24小时内仍无法修复,需提供相同备用设备使用。
2. 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4天内付合同总价的80%,并提供中标供应商全额正式发票,其余款在保质期过后一次性付清。
3. 培训
3.1.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系统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
3.2.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培训,并使其能熟练应用。
3.3.旨在提供更好服务的其他方式培训。
4. 安装调试
4.1. 安装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4.2.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4.3.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4.4. 报价方应在谈判文件中提出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单位需配合的内容。
5.交货期
供应商提供最短的交货期(但交货期不得超过45日)。
三、工作范围:
根据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设备;
2.产品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调试、检验、测试工作,并在买方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包括所涉及的软硬件系统调整、配置和调试、维护。
4.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质保期内系统的维保及维修及质保期后终身维修;
6.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买 方:
卖 方:
鉴于买方于2009年 月 日接受卖方对本项目 报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和本合同的采购文件、谈判文件及其报价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合同产品及价格
1.1合同产品内容依据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1.2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人民币 万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元整。
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
以上合同总价为合同产品供货到工地并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包括制造、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及增值税等各种税费、装卸、吊装就位、安装调试、人员食宿、交通、有关部门验收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
1.3合同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和数量:
与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及被采购机构接受的偏离表相一致。
2、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谈判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专利权:卖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
4、产品包装: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5、包装
5.1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
1)收货人;2)产品名称;3)合同号;4)品目号和箱号;5)到达站或到货地点;6)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7)毛重、净重(公斤)。
5.2不包装的金属结构件应将唛头标签系牢在结构件上。
5.3卖方应根据设备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记。
6、质量保证
6.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6.2卖方保证采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采购机构提供技术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
6.3卖方保证按ISO9000系列标准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所供产品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6.4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采购机构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6.5卖方产品须符合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
7、质量保证期
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得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投入正式运行后至少3年。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
8、合同转让和分包
8.1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制造、安装工作转包给第三方。
8.2卖方在谈判文件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他厂生产。
8.3 虽然卖方在谈判文件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采购机构认可,但卖方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
9、合同修改
9.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
9.2除非买方对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卖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10、文件和技术资料的相互提供。
提供资料清单及进度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11、合同交货
卖方提供的产品须在2009年 月 日前完成交货、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
12、交货、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接货通知
卖方在产品发运前将准备发运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设备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
14、运输及装卸保险
14.1设备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设备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14.2卖方保证在确认设备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15、合同检验及验收
15.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合同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制,或在产品发货前派人赴制造厂进行监装,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监装工作提供方便,但买方监制及监装并不解除制造商及卖方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15.2货到现场,买方需立即和卖方共同清点箱件验收。如不具备开箱验收的条件,买方收货后应需配合卖方妥善保管(需防潮、防盗)。未经卖方同意不得擅自拆箱,否则,零件遗失、损坏由买方负责。卖方在接到买方开箱安装通知后,派员7天内会同买方进行设备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在箱件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若发现设备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
16、合同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4天内付合同总价的80%,并提供中标供应商全额正式发票,其余款在保质期过后一次性付清。
17、安装调试
17.1安装前开箱时,卖方须通知买方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开箱检验。并按合同、询标记录、谈判文件、采购文件共同检验产品的数量、外观质量及产地等。
17.2安装调试
17.3产品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概由卖方负责。
18、产品最终验收
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与谈判文件。
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19、售后服务
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故障,而买方无法自行排除时,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4小时内派人抵达现场处理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
20、违约责任
20.1产品质量责任
产品质量保证期为5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凡产品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产品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赴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并及时给予修复。产品出现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卖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20.2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
卖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500元每天罚款。但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罚金。
2)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的20%计算。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
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5%,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供应商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4)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21、违约终止合同
21.1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产品。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30日历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1.2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21.3在买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对已交货部分产品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22、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22.1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22.2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22.3 卖方提供的设备须和报价书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型号等相符合(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
23、争端解决
23.1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2诉讼费用除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23.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24、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进行解释。
25、合同生效及其他
25.1本合同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买 方:(签章)       卖 方:(签章)
全权代表:      全权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第五部分 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报 价 函



(供应商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报价标段名称为: ;并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谈判文件:
报价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3、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采购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本报价自报价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有效。
7、采购文件及采购补充文件的解释权归玉环县卫生局。
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供应商(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二(一)

报 价 一 览 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价格单位:元
序号 品牌型号 数量 报价(元人民币) 交货期
(日历天)
1 大写:
小写:

2 大写:
小写:
3 大写:
小写:
★报价一览表中报价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项目总价(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材料费、税金、系统调试费、人工费、技术培训费、验收费、采购代理费等。

供应商全称(盖章)

全 权代 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二(二)
报价设备数量、价格表
(价格单位:元)
序号 报价产品名称 简要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报价产品制造商 报价 投标价组成         
交货
日期 交货
地点
产品总价 产品单价 税费 特殊工具、备品备件费 基础、安装、调试、验收费 技术服务及培训费、采购代理费 运杂费、保险费、配合费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
2
3
4
合计报价
说明:1、项7=项8×项4;
2、项6=项7+项9+项10+项11+项12+项13 ;
3、行数可自行增减。

供应商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三(一)
商 务 响 应 表

序 号 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谈判文件对应 备 注







供应商盖章:



附件三(二)
技 术 响 应 表

序 号 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谈判文件对应 备 注








供应商盖章:


附件四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 应 商 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授权代表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采购编号) 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文件的内容。
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授权代表: (签字) 性别 : 年龄:_ __ 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____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 价 单 位 情 况 声 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注册资本:
(5)实收资本:
2、近三年同类报价产品的主要销售业绩(主要针对政府采购的合同):
合同买方名称和地址 销售内容 服务内容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价产品注册证或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认证)证书(复印件)。
5、生产性质量认证证书和/或销售、服务报价产品的商业服务质量认证证书和/或环保认证证书(如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谈判文件正本中应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若为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资信证明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供应商基本帐户开户行或其上级银行提供;
证明供应商资信状况良好,往来帐款正常,无透支行为;
是否有未到期贷款及金额;
具有资信证明开出行有效公章。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 传真:


附件五 其他谈判文件


附件六
供应商业绩清单(浙江地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签约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供应商盖章:
(以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附件七
设备零件、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
序 号 名 称 产地/厂家 型号规格 单价(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其他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名): 日期:



第六部分 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按有关规定组成。评审过程应严格保密,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评审信息。
二、谈判文件递交截止、谈判程序、谈判原则和方式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
1.1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收取谈判文件。
1.2 供应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必须出席谈判会议。
2、本次采购是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
2.1 谈判的顺序,按供应商签到的逆顺序进行。
2.2 开展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必须在场,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可能涉及技术规格、价格、售后服务、培训、合同草案,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 在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了相同轮次的谈判后,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谈判小组可以修改采购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谈判活动,如果供应商决定不继续参加谈判,保证金无息退还。
2.4 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作无效处理。
3评标原则和方法
3.1 谈判小组负责审查谈判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谈判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质疑。谈判小组有权决定全部或部分供应商谈判文件无效。
3.2谈判小组将综合分析合格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是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的供应商。
3.3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所报价格、技术性能、售后服务、企业实力信誉进行综合比较后,按质量和服务较优且报价较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供应商。
3.4根据谈判情况,结果可能是一次就确定成交的供应商,但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
4、谈判文件的澄清
4.1为有利于对谈判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谈判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三、确定供应商办法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各供应商(或制造商)综合实力、产品配置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综合评分。


评标细则
1、商务报价评分 50分
1.1以投标人有效评标价(评标价计算按招标文件规定)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50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0
经过谈判后付款方式或交货期出现负偏差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2、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确认不能支付的情况,本次采购做流(废)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的最终商务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确认不能支付的,则该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为0分。
2、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 50分
2.1、售后服务方面的分值 10分
评定项目 一般 较好 好 分值范围 备注
投标人服务网点评价 0-1 1.1-2 2.1-3 0-3分 根据售后服务网点远近与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酌情打分(售后服务网点以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0-1 1.1-2 2.1-3 0-3分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响应时间酌情打分。
售后服务承诺与保证措施 0-1 1.1-3 3.1-4 0-4分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与保证措施酌情打分。
2.2、投标人业绩、对本项目优惠情况等方面分值 10分
评定项目 一般 良 优 分值
范围 备注
投标人经营业绩 0-1 1.1-3 3.1-4 0-4分 浙江地区近三年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加盖有效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投标人优惠承诺评分 0-1 1.1-3 3.1-4 0-4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给予采购人招标文件规定外的实质性优惠承诺,酌情打分。
标书制作质量 0-1 1.1-1.5 1.6-2 0-2分 依据投标文件内容编排顺序、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理是否清晰,有无缺页、漏项,由评委酌情打分。
2.3、产品技术、配置方面的分值 30分
评定项目 一般 良 优 分值
范围 备注
投标产品品牌型号等综合因素 3-4 5-7 8-9 3-9 根据投标产品品牌型号等综合因素由专家酌情打分。
部件配置、货物特点和质量技术水平、技术指标等综合性能评价 8-10 11-13 14-15 8-15分 根据货物部件配置、货物特点和质量技术水平、技术指标等综合性能评价情况由专家酌情打分。
培训方案及承诺 2-3 3.1-4 4.1-6 2-6 根据培训方案及承诺情况由专家酌情打分。
3、说明
3.1、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资信部分分值(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加权算术平均值)+商务报价部分分值。
3.2、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预中标单位(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报价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预中标单位);如果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则按按交货期由短到长顺序依次推荐为预中标单位),并编写询价采购报告。
3.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4、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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