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卫生局文件
临卫〔2009〕2号
关于评选2008年度卫生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8年全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壮龙头、强基础、增后劲、塑形象,努力打造创业卫生、廉洁卫生、和谐卫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了总结经验,弘扬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08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拟评选6个。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和市中医院各3名;市妇幼保健院、白水洋、桃渚、杜桥、东塍、沿江、永丰、括苍、河头镇(中心)卫生院(含地名卫生院所,下同)各2名;其他局直属单位和镇、街道(中心)卫生院各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卫生法律、法规,能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推进卫生工作;
2、领导班子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团结协作,做好表率,政令畅通;
3、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和指令性任务,业绩显著;
4、坚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行业作风建设成效突出;
5、无出现严重违法乱纪事件,医疗单位未发生三级以上医疗事故。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卫生改革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受到群众普遍好评;
3、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
三、评选方法
先进集体由市卫生局根据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联评确定;先进工作者经单位推荐后,由市卫生局审定。
四、上报材料时间
各单位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于2009年1月15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办公室(传真:85188775)。
五、奖励办法
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精神奖励为主,在全市卫生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OO九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 评选先进 通知
临海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2日印发
附件:
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名 |
性别 |
年 龄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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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可 另 附 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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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
市卫生局审定意见: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