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年下半年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保证客观、公正的按照体检标准和体检程序进行体检,考生在体检期间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体检考生在体检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并暂交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二、体检考生必须遵守体检纪律,听从指挥。如发现有违反纪律的现象,要认真严肃查处。
三、考生体检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找人代检,不得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录用资格,并在今后三年不得报考卫生部门组织的录用考试。
四、体检的整个过程都由体检工作人员带领体检考生到指定地点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
五、对本人能当场得知的检查结果,如心率、血压、视力、听力等有异议,可当场向体检组织单位申请复查,经体检组织单位同意即时核查。
受检者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告知检查结果7日内向市卫生局书面申请复检(1月14日下午17:30前在网上公布体检结果,考生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在1月21日下午5时前向市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临海市卫生局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