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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卫生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初三学生麻风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岩卫生局 更新:2013/6/25 字体:

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通知)

黄卫发〔2011〕102号

  

转发浙江省卫生厅 教育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初三学生麻风疫苗

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级中学,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初三学生麻风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2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卫生与教育部门完善合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初三和高一学生麻风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领导,各级中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布置任务,组织宣传动员,开展培训指导,安排接种现场,落实摸底登记,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在全区统一的接种时间内,完成辖区初三年级和高中一年级学生应种对象的麻风疫苗接种任务,确保接种安全。

二、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麻风疫苗加强免疫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资料汇总等各项工作。

各级中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共同做好保障接种的各项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辖区接种工作技术方案的制定、临时接种点现场审核、相关人员培训、安全接种保障等工作。各级中学做好接种宣传和告知接种对象、摸底调查登记、通知发放及接种组织等工作。学校要与当地预防接种点单位建立双向联系制度,互相核对和反馈接种信息,避免漏种现象的发生。

接种期间,各级中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接种现场的督导检查,做好异常反应的监测、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确保安全接种。

三、统筹安排,确保顺利推进

自2011年起,初三学生麻风联合疫苗接种工作纳入每年的常规加强免疫程序。根据教育部门的日常教学安排,全区今年初三和高一学生麻风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统一安排在2011年11月14~18日期间进行。

请各级中学、各医疗卫生单位在11月底前完成工作最终数据的汇总,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转发浙江省卫生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初三学生麻风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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