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卫发〔2009〕28号
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区计卫局(社发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省武警医院、荣军医院,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华普东方口腔医院、雷纳眼科医院、新安国际医院:
现将《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卫生局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 卫生 工作要点 通知
| 抄送:省卫生厅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 嘉兴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2日印发 |
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改善民生为主线,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强市”建设,努力构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合作医疗保障三大体系,继续组织实施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农民健康工程、社区健康促进工程、科教兴卫工程、强院工程和中医药攀登工程,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嘉兴卫生工作在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中继续走在全省的前列。
一、扎实推进卫生强县强镇创建,夯实卫生强市建设基础
根据《嘉兴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强市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卫生强县(市、区)、卫生强镇(街道)创建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申报、指导、评审和督查工作机制,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卫生强县(市、区)、镇(街道)的创建,努力形成以卫生强市为目标、卫生强县(市、区)为支撑、卫生强乡镇(街道)为基础的创建格局,促进全市整体卫生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以贯彻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为契机,深化卫生改革
一是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结合嘉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卫生事业发展现状,研究制订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二是研究出台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确保其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置、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等资金由财政逐步保障到位。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合理调整医疗收费与劳务收费价格,严格医院运行成本核算管理,完善医护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着力改变公立医院“以药补医”状况。三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探索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体系的试点。四是进一步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管理,有效降低人民群众医药费负担,确保用药安全。
三、继续完善医疗卫生三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三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三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1、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卫生应急组织,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卫生应急演练、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扎实做好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和应急救治工作。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并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技术适宜、运转有序,包括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各类医院在内的公共医疗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以市级公立医院为中心,县级公立医院为支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覆盖城乡的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市级公立医院作为市域内现代化医疗中心,要加强医院服务能力和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应急反应和医疗救援水平。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以住院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乡村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3、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
继续深化全国试点城市工作。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统一筹资机制、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参保对象、统一起报线、统一封顶线、统一补偿水平、统一结报方式、统一管理形式。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城乡居民缴费,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强化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社区首诊制,进一步完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全面实行实时结报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四、继续组织实施“六大工程”,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继续推进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切实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
(1)继续做好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卫生重建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卫生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对四川地震灾区的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并做好对口支援人员的轮换工作。
(2)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职能,推进已设立的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着力开展“十小”行业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巩固创卫、创文明成果;加强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维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建立医疗服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卫生监测工作;继续加大餐饮业“五常法”管理体系建设的力度,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加强农村土厨师管理和家庭聚餐指导工作。继续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3)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认真贯彻实施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强化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机构及诊疗科目、从业人员的审批管理和准入。组织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积极承担起考核的组织管理责任,完成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测试;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医师的第一轮考核,并对辖区医疗单位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制度落实。严格技术准入审批制度。规范开展新增医疗技术项目报批制度,严格把好辅助生殖、介入治疗及心动脉支架安装等医疗技术准入关,严禁未经审批开展新技术。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规范开展生物安全实验室申报备案及人员培训工作,对经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发放岗位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4)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各级疾控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抓好传染病的社区防控工作,确保不出现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导致的疾病传播和流行。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免疫针对性疾病防控工作,探索流动人口传染病管理和结核病防治模式。完善慢病现患病人随访和规范化管理。开展外来流动人口
血吸虫病、三病监测,建立遗留慢性
丝虫病患者档案。加强重点人群、特殊人群
艾滋病监测,落实《艾滋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创建自愿咨询检测示范门诊。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装备建设和城乡公共卫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和考核,加大基层防保队伍建设力度。
(5)扎实推进妇女健康促进工程。 提高妇女病普查的工作质量,及时分析相关数据,提出干预措施。进一步加强孕前保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密切与民政部门的联合,实施“一条龙”服务,孕前保健知识宣教普及率达70%以上,孕前优生医学检测率达50%以上。继续深化“母婴健康工程”。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工作。探索完善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引导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流动人口孕产妇保、流动儿童保健率管理率逐步提高,争取达到50%以上,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争取控制在15/10万以下。
(6)继续做好无偿献血和医疗急救工作。建立完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有序推进无偿献血,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无行政指令性献血;加强血液质量控制,确保血液安全。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促进医院自觉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严格限制不合理用血。调整市本级院前急救点,市区设5个点(包括中心与分站)、南湖区3个点、秀洲区3个点、经济开发区1个点。加强院前急救队伍的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全员急救知识培训并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对驾驶员和调度人员进行道路熟悉情况的演练。加强对随车医生的聘用管理。
(7)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推进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活动。在巩固创卫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县城、镇)活动。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嘉兴市各县(市)全部跻身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行列,各县(市、区)都有国家卫生镇。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抓好城乡病媒生物防制,继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改厕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卫生面貌。
(8)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全民的健康知识水平。要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设计不同的载体,采取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健康教育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大力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强慢病和重点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深入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结合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文化工作,创新工作载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健康教育活动。
2、继续推进农民健康工程,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1)继续完善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全市合作医疗实行“八统一”。 2009年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人均总筹资额度不低于2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比例原则上不少于总筹资额的40%;城乡居民住院补偿率38%以上,普通门诊补偿率20%以上,年度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农村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5%以上;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的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80%以上,其中城镇中小学生参保率达到90%以上。市本级2009年人均筹资标准250元,其中:个人出资标准为100元/人·年,住院补偿率达到40%以上,普通门诊补偿率达到20%以上,年度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探索建立区域性全民医保制度。研究并出台2010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相接轨,初步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相关政策。
(2)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好三大类12项的社区公共卫生任务。要求农村居民满意率在80%以上,公共卫生项目的落实率达到85%以上。完善农民健康体检制度,完成第二轮农民健康体检任务,重点做好60岁以上老人、7岁以下儿童、育龄妇女等重点人群以及心脑血管疾病、
糖尿病、恶性肿瘤和精神疾病等重点对象的健康建档工作,健康体检率达到60%。
(3)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体化管理。鼓励县、乡、村卫生机构开展纵向技术指导和合作,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整体功能。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退机制。落实《嘉兴市关于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注册在岗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等问题;进一步健全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政策,组织实施定向培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计划。充分利用大中专院校资源,定向招收本地学生培养适用于当地的社区卫生专业人才。
3、继续推进社区健康促进工程,努力构建新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政策。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市本级继续按照《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加强基层卫生工作的意见》(嘉委〔2005〕2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嘉兴市本级公共卫生经费财政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05〕131号)要求执行。
(2)进一步健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继续开展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和“新六件”配备。制定和实施好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规划,按照乡镇(街道)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居民区)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合理布局和建设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站点合理布局和中心有效辐射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3)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推广社区责任医生制度,着力强化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占已建数的50%以上。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制度,探索社区全程健康服务模式。与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差距,强化医保对群众合理就医的引导作用,着力推进城市医院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建设。
(4)大力开展城市医院支援城乡社区卫生工作,建立“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城市医院牵手社区活动”长效机制。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至少支援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受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进修学习。
(5)全面实施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乡村医生全科知识培训及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对现有乡村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相应教育培训。加快全科医生培养,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4、继续推进科教兴卫工程,增强卫生事业发展能力
(1)加快实施“接轨上海”战略。扩大卫生合作与交流,加强与上海医学高等院校的业务技术交流。推进上海医学高等院校附属医院与我市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引进上海优质医学高等教育资源,合作新办嘉兴高等护理学院;加强与上海医学高等院校的技术协作,开展医学科研项目的合作工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业务技术交流。选派医务人员赴上海医学高等院校进修学习,邀请上海医学专家到嘉兴开展讲座、疑难病例会诊和进行技术指导。进一步扩大医学科技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与省内、国内和国外名院、名校的技术交流和协作,定期选送重点学科培养人才到名院、名校进修、学习培训,同时邀请国内、国外专家来禾举办专题讲座或授业指导,加快构建高层次合作与交流的平台,促进我市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2)加强卫生人才工作。将卫生人才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卫生技术人员现状和工作需要,制定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制度、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采用多种形式对现有各类技术人员和各类管理人员进行培养。加强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完善政策,积极营造栓心留人、才尽其用的环境。
(3)继续实施科教兴卫战略。牢固确立“科教兴卫”、“人才强卫”的理念,继续抓好市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建设,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各医学学科在竞争中快速提高和发展,提升我市学科建设层次,促进我市医学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加强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造就一批医疗技术骨干,提升卫技人员队伍素质。
(4)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合作医疗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集市民基本健康信息、儿童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内容于一体的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健康信息资源共享。
5、继续实施强院工程,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1)继续推进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市一院迁建工程完成内装修的80%和外装修任务,市二院门急诊医技大楼完成结构工程的50%、力争完成原妇保院大楼改建工程,市中医院医技楼及跨河长廊竣工。启动市急救中心、中心血站迁建工程,完成市本级急救分中心布点和部分急救分站建设。继续加强对省荣军医院迁建工程的指导和服务。县(市)重点推进平湖一院迁建、桐乡一院迁建、海宁市人民医院迁建、
海盐县人民医院迁建、海盐县公共卫生中心新建项目、嘉善县一院迁建、秀洲区公共卫生中心等项目,在建总建筑面积61.96万平方米,投资总额25.76亿元。
(2)深入实施医院管理年活动,着力提高基础医疗质量。 深入推进“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继续开展“优良质量、优质服务、群众满意”(“双优一满意”)活动,继续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重点督促整改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并对各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抽查。组织部署对部分县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民营医院的检查。推进医院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召开临床医疗路径管理现场会,力争形成一批相对科学规范的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
(3)做好等级医院、绿色医院的创建工作。根据等级医院评审周期,市级医院要做好创建“三级甲等”医院评审的准备工作,要在创建“三级甲等医院”计划的基础上,按计划、有组织地认真实施。有条件的县(市)级医院也要努力争创“三级乙等”医院。继续开展创建绿色医院工作。尚没有创建绿色医院的县(市、区)在2009年都应创建一所以上绿色医院,以达到各县(市、区)均有绿色医院的创建目标。
(4)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办好惠民医院。依靠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健全创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及时有效地排查、协调、处理医疗矛盾和纠纷,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医疗纠纷。加强医疗机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破坏医疗秩序、危害医患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办好惠民医院,在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质的同时,继续完善惠民医院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将政府惠民工程办好、办实。
(5)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抓好市一院现代事业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全员聘用制,进一步完善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市级医院继续推行工资总额包干和院领导干部考核工资制,研究完善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分配制度的改革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开展财务检查,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财务监督管理,落实监管措施,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继续做好会计委派工作,加强成本核算,提高服务效能。
6、继续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实施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战略,加快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不断增强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力推进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建设,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医药人才,建设好一批中医药特色显著的现代化中医药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效”的特色和优势,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大力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中医药基层服务网络。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推动中西医结合,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五)切实加强卫生队伍建设,造就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德才兼备的卫生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1、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卫生系统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卫生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卫生系统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
2、切实加强卫生管理队伍建设。开展新一轮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行政领导干部聘任工作和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扩大群众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优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结构,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通过举办以党政管理知识、经济与法律、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党政管理干部培训班,切实提高党政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卫生管理干部队伍。
3、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年”教育活动。要把加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健全医德医风教育、示范、监督、考核机制,使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将职业道德的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的依据。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为重点,规范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行为,大力倡导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意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二是大力开展学习先进、表彰先进、宣传先进、推广先进活动,开展首届嘉兴市“百姓眼中的好医生、好护士”评选活动,通过典型引路,倡导和弘扬医疗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护人员形象。三是加强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青年医师“
三基”大比武活动,评选“优秀之星”,着力提高专业素质,适应不同层次健康需要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要求。四是规范医疗卫生人员的行医行为,倡导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五是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工作,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六)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卫生工作
一是开展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地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不断创新药品与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模式,强化大型医用设备准入管理,完善医药价格监管机制,努力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二是加强卫生法制化建设,认真做好卫生政务公开、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等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卫生信访工作,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排查化解机制、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和督察考评机制等,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要做好援外医疗服务工作,2009年在市级医院选派9名市级医院医务人员参加马里锡加索地区援外工作,同时,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引入国际先进的管理、技术、资金和人才等资源,助推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干部保健管理,加强干部保健基地和保健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保健工作机制,做好干部保健工作;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卫生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围绕卫生工作重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沟通医患解疑释惑,为卫生改革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