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卫生局、区计卫(社发)局,市妇幼保健院:
现将《2008嘉兴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 妇幼卫生 工作要点 通知 | |
| 嘉兴市卫生局办公室 | 2008年5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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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嘉兴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一、基本思路
2008年,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纲”目标和“卫生强市、强县、强镇”建设的目标要求,依据《母婴保健法》、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扎实推进“妇女健康促进工程”,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努力降低出生缺陷,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指标
重点效果指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
主要服务指标:孕前(婚前)优生医学检测率>40%;早孕建卡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孕28周县级高危筛查率达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产前筛查率>55%;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4%;体弱儿管理率达>98%;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5%;4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85%;托幼机构符合卫生保健标准的合格率达95%以上;妇科病检查率≥40%;外来人口孕产妇管理率≥50%。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的监督管理
1、贯彻落实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妇幼保健机构的功能定位,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抓好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妇、儿保门诊创建工作,加大人员队伍培训,提升我市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2、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各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严格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制定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凭证引产工作规范,禁止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协同卫生监督部门,重点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
3.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职能。各级医疗机构要继续落实《浙江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计划任务书》中的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工作质量的考评,指导和督查各级医疗机构建立《生育证明》查验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划外妊娠通报制度。
4、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出生证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及时上传数据,加强宣传、健全相关制度、提高发证率,争取今年发证率达90%以上。
(二)、扎实推进妇女健康促进工程
1、开展妇科病检查工作。按实施方案开展两年一次的妇科病检查工作,妇科病检查纳入农民健康体检一并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妇科病检查的工作质量。建立妇科病体检档案,针对不同疾病分析相关数据,提出干预措施,实行分类管理,及时诊治和后续跟踪服务。完成当年妇科病检查任务。
2、进一步推进孕前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措施,赢得部门的支持、配合,在全市推行孕前保健与婚姻登记“一条龙”便民服务措施。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大孕前保健宣教力度,提高孕前(婚前)保健服务率和孕前优生医学检测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依法开展孕前(婚前)保健服务,严格执行操作常规,创新服务模式,努力提高孕前保健工作质量。
3、进一步加强督查。在各级妇儿工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方法加以推广,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努力预防和降低出生缺陷
1、做好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在做好孕前保健一级预防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市产前筛查率,加强市产前诊断中心管理工作,提高筛查和诊断水平,做好数据、报表、资料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加强追踪随访,努力提高产前诊断符合率。高风险孕妇召回率和随访率要求均达到100%,低风险孕妇的随访率达90%。对于经过筛查和诊断确诊异常者,要做好妊娠结局干预工作,努力做好二级预防工作。
2、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发挥新生儿听力诊断和治疗中心的“一条龙”服务的优势。进一步落实措施,提高疾病筛查率和工作质量,使新生儿甲低、
苯丙酮尿症患者和听力异常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
3.积极开展中美合作项目。在进一步落实各项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残疾发生合作项目任务基础上,积极开展新项目,实施“以人群为基础的妇女、儿童与家庭健康监测及研究”的中美合作项目,及时了解妇幼保健事业的新进展、新动态,新知识、新技术,努力提高我市妇幼保健队伍的业务技术水平,提升我市妇幼卫生工作水平。
4、启动“母婴关爱工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城乡统筹,确保城乡妇女儿童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今年在全市开展“关爱妇女、关爱儿童、减轻孕产妇、儿童医疗保健费用负担”为主要内容的“母婴关爱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四)、切实提高妇幼保健产科服务质量
1、进一步加强产科质量控制。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和分级管理,继续做好重症
高危妊娠报告、转诊、追踪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不得开展高危孕产妇的接生业务,不得开展剖宫产手术。市级、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要重点做好危重孕产妇诊治和分娩工作,提高产科技术服务质量,避免产科直接原因引起的孕产妇死亡,降低围产儿死亡率,合理控制剖宫产率,确保母婴安全。今年批组织
新生儿窒息抢救复苏技术培训、产科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产科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2、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主要发挥各县(市、区)新居民管理局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的宣教和摸底工作,努力提高流动孕产妇保健率和流动儿童保健覆盖率。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围产保健居住地管理工作,继续完善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引导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率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努力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进一步规范围产保健、儿童保健技术服务规程。强化首诊负责制,努力提高早孕建册率和孕产妇系管率,规范高危儿、体弱儿的管理,努力降低婴儿和儿童死亡率。
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咨询和检测服务,提高妇女防范意识,形成良好行为方式。落实阻断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的应用、协调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产妇、定点分娩医疗保健机构、产后访视、婴儿随访和检测等服务。
(六)、进一步强化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队伍,加强对基层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结合嘉兴实际,完善各类报表,提高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反馈工作的质量。强化以漏报调查为主的监测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