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嘉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嘉委办[2007]60号、嘉市卫发[2008]11号文件的规定,经市人事局同意,现将2011年嘉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人数
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中医医院、嘉兴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护理学、临床医学等专业138名。(详见附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资格、能力;
4、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嘉兴市生源历届毕业生,也可报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等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包括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的嘉兴市生源历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档案所在地人才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历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入学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
照片2张。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嘉兴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统一参加考试。
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特殊岗位由市卫生局会同市人事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5月4日-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持相关材料到嘉兴市人才交流中心卫生分中心(嘉兴市南湖大道486号 嘉兴市卫生局707室)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科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专业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专业必须与公布招聘的专业相一致。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此次公开招聘录用人员将由市卫生局统一调配,凡不愿服从分配的不予报名。
四、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笔试(专业知识考试)与面试(实践技能考核)相结合,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
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考核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人事部门监督指导。
1、笔试。占总分的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
(1)临床医学和医技岗位为基础医学知识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等;
(2)检验岗位为基础医学知识和检验基本知识等;
(3)护理岗位为基础医学知识和护理学基本知识等。
(4)公共卫生岗位为基础医学知识和公共卫生基本知识等。
笔试时间:5月28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占总分的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学科面试小组由相关专家等7-9人组成,学科专家根据面试人员的学科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作出综合性评价。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专家给出成绩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以及报考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替补)。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局统一在嘉兴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市卫生局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人事部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2、聘用。根据公示结果,由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市属医院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嘉兴市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历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办理有关手续。毕业生录用后实行聘用制。
3、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局会同市人事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事宜将在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和市卫生局网站(www.jxwsj。gov。cn)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八、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73-83938703、83938707
监督电话:0573-82219565
附:
1、2011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
2、嘉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