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段时间,我省出现大范围强降水,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我市已于8月12日零时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并开展相应行动。为切实做好汛期救灾防病工作,根据省卫生厅防汛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防汛工作要求,现就汛期卫生应急及救灾防病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抗大灾、防大疫的思想准备,以紧急临战的状态,坚决有力地抓好防汛救灾防病工作。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防汛救灾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落实各项救灾防病措施,全力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各项卫生应急措施,确保有效应对
(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和各级救灾防病领导小组成员及救灾防病卫生应急救援队队员的通讯畅通,确保灾情的及时上报和政令的上传下达。
(二)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医疗救护、卫生监督、卫生防疫等应急预案,认真履行在防汛和灾后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责。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特别要加大对消杀药品的储备,保证应急车辆、急救设备状况良好,满足救灾防病工作的需要,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
(三)各医疗机构要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成立相应的医疗救治专家组,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疾病预防机构要对传染病疫情要主动搜索、分析、评估和预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的蔓延和扩散。卫生监督机构加大对饮用水生产、供应单位以及涉及饮用水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其提供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安全的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灾区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四)积极开展演练,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各单位在成立相应的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伍的基础上,要强化专业人员应急技术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和紧急应对措施,提高实战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三、严格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快速反应,不折不扣的执行统一安排调度。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证防汛救灾工作信息畅通,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请假,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要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大纪律督查力度,对擅离职守、不服从指挥、工作不力、贻误防汛救灾工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问责。
鹤岗市卫生局
2013年8月13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