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卫生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中公开选调一名结核病专职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单位和岗位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结核病管理等工作。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选调职位工作;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至199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本市卫生系统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内容为岗位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3.体检、考察。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次序(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
4.公示、调动。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平湖卫生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调动名单,调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办理相关手续,不按时报到取消调动资格。由于考察不合格或选调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依次替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
1.2011年9月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30,市卫生局人事科;
2.报名手续: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1张。
五、其它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吴伟凤 电话:0573-85023587
附件:卫生系统内部选调结核病专职管理人员报名表。
平湖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