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营医疗机构:
为全面加强我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提高依法执业、科学管理、行业自律、和谐发展的社会责任意识,树立特色明显、优质高效、诚信务实、群众满意的民营医疗服务良好形象,决定在全区民营医疗机构中开展“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现将《吴兴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吴兴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2年9月24日
吴兴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
活动实施方案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民营医疗机构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在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加强我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提高依法执业、科学管理、行业自律、和谐发展的社会责任意识,树立特色明显、优质高效、诚信务实、群众满意的民营医疗服务良好形象,决定在全区民营医疗机构中开展“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特制订以下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督促民营医疗机构严格树立依法执业意识,完善管理制度,细化环节管理,切实做到诚信服务;树立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典范,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依法、诚信良好风尚,构建、完善全区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体系,促进我区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区卫生计生局成立吴兴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医政科、公卫科、规划财务科、监察审计科和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医政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评价工作。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民营医院、门诊部和诊所。
四、活动重点和评价标准
(一)活动重点
强化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减轻患者负担;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服务质量,诚信服务,不发布虚假广告,狠抓医德医风建设,提升社会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评价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吴兴区实际,制定《吴兴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1、2)。《评价标准》由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质量与安全、合理收费、文明服务等五块指标组成,总分值为100分;加分项目10分(见附件3)。
(三)评价原则
全区各级各类民营医院、门诊部和诊所对照评价标准,经自评达90分以上的,可向区卫生计生局申报“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单位评价。《评价标准》中标“★”号的条款为一票否决条款,如参评的民营医疗机构违反一条,即取消参评资格。“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单位”不设终身制,一年一复核,不合格者将予以摘牌。任一评价年度医疗机构发生一票否决条款,即取消“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单位”资格。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9月下旬)
深入宣传开展“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和主要内容,积极营造各医疗机构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召开“吴兴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动员会,民营医疗机构签订“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承诺书(附件4)。
(二)活动开展阶段(2012年10月-2013年3月)
民营医疗机构要按照活动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对照《吴兴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评价标准(试行)》,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整改到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4月-5月)
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评审的民营医疗机构开展 督查评价,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医疗机构授予“吴兴区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单位”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示。
各民营医疗机构要积极参与“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单位创建工作,并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为己任,以促进人群健康、保护生命安全为最高准则,打造优质、高效、诚信、安全的民营医疗服务体系。
附件1:吴兴区民营医院“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2:吴兴区民营门诊部、诊所“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3:吴兴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评价标准加分项目
附件4: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承诺书
附件1 :
吴兴区民营医院“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评价标准(试行)
项目 | 内容要求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考核方法 |
一、依法执业 (20分) |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 医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做到熟知,严格执行,并有记录。 | 2 | 检查医院培训计划和个人培训记录,缺一项扣0.5分;抽查投资者、管理者及员工代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以及执行情况,有一人不了解扣0.5分,一处不执行扣0.5分。 |
2、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机构牌匾、诊室名称规范。★ | 诊疗科目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无超范围执业;严禁将科室或房屋出 租、转租或承包给他人从事医疗活动; 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 动。 | 2 | 检查诊疗科目是否与批准科目相符,未开展一科扣1分;存在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取消参评资格。 | |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规定时限校验,执业医护人员及时注册。★ | 根据校验时间申请校验。 | 2 | 查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执业证件,单位未校验取消参评资格;医护人员有一人未注册扣0.5分。 | |
4、按规定发布合法医疗广告。★ | 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规定,医疗广告制作、发布必须经过审批,不准删改、增加未经核准的广告内容。 | 2 | 查医疗广告审批手续,无审批手续发布广告取消参评资格。删改、增加内容扣2分。 | |
5、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资质,不得超范围执业。 | 执业范围与资质证书和执业证书相符。 | 2 | 抽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与实际执业范围是否一致,违规一人扣1分。 | |
6、按国家规定购置大型以及特殊规定的医疗设备。 | 购置大型医疗设备有配置审批手续和使用许可证,诊疗许可证、人员上岗证。 | 2 | 查配置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诊疗许可证、人员上岗证,缺一项扣1分。 | |
7、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国家规定的医疗新技术应用必须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建立新技术应用、监督、评价制度;并做好新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 2 | 国家规定的医疗新技术应用应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复,没有扣2分;无相关制度缺一项扣1分。 | |
8、药品、器械、耗材、试剂等医疗用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 药品、器械、耗材、试剂等医疗用品均“三证”齐全,无过期失效。 | 2 | 抽查医疗用品证件有效性,每缺少一项扣1分,无效扣2分。 | |
9、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规。★ | 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 | 2 | 查机构有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是否有《母婴保健证》发现违规取消参评资格。 | |
10、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医疗保障有关政策。 | 依患者病情,实事求是,不得骗保,套保和挂床收费。 | 2 | 如发现降低门槛收治病人,出现骗保、套保或挂床,发现一例扣1分。 | |
二、规范诊疗 (20分) | 1、建立健全医院及职能科室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医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 有健全的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装订成册,并认真组织实施。 | 5 | 随机抽查各级各类人员掌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情况,落实不到位一项扣1分;制度不健全或未装订成册扣2分。 |
2、扎实开展“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三严”(严肃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训练和考核,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素质。 | 有“三基”、“三严”培训教育计划并有记录,建立培训档案,并有考核奖惩制度。 | 5 | 检查培训教育资料,缺少一项扣1分;随机考核医护人员“三基”掌握情况,有一人未掌握扣1分。 | |
3、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做过度医疗行为。 | 有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保证措施。 | 4 | 措施不完善扣1分;抽查病历,发现问题一处扣1分。 | |
4、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病历和处方管理规范。 | 落实病历、处方管理办法,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无丙级病历,甲级病历达90%以上。 | 4 | 抽查门诊患者日志、病历,酌情扣分;如出现丙级病历扣4分。 | |
5、严格遵守会诊、义诊规定。 | 无利用虚假宣传及不正当手段误导病人,无群众投诉。 | 2 | 查病历无会诊单减1分,会诊,义诊无相关手续扣1分。 | |
三、质量与安全(30分) | 1、有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以及与保证质量与安全相关的各类管理委员会,动态地进行医院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 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及相关管理委员会,如医疗质量、病案质量、输血、院感管理、药事等委员会健全,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记录。 | 3 | 质量管理组织不完善扣1分;工作计划、措施及活动不完善一项扣1分。 |
2、安全重要岗位要有核心制度,执行有强制措施。 | 对急诊室、手术、麻醉室、ICU、消毒供应室等重要岗位责任落实,并有检查督促措施,对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查对等核心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加强管理。 | 4 | 抽查重要岗位与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有一项做不到扣1分。 | |
3、对医疗质量全程控制,并做到持续改进。 | 有质量控制方案,并有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 3 | 查阅质控方案,无方案扣1分,落实不到位一项扣0.5分,无持续改进措施扣0.5分。 | |
4、血液管理应按国家规定。落实《献血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 血技术规范》。 | 建立、落实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检查和核对制度,有《输血治疗同意书》。 | 3 | 制度不健全扣1分,查输血病历,不完善扣1分。 | |
5、按卫生技术规范规定,做好院内感染管理与控制工作。 | 健全院科二级院内感染管理组织,制度健全,科室设置规范,并落实到位。 | 4 | 无组织机构扣1分;制度不完善扣1分;落实不到位一项扣1分。 | |
6、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同时做好医院建筑、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危险和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 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有安全突发事件预案,并落实到位。 | 2 | 无安全管理组织扣1分;安全制度不完善扣0.5分;安全教育不完善扣0.5分;无安全突发事件预案扣1分。 | |
7、合理使用抗生素。 | 建立抗生素合理监督使用制度。 | 2 | 无使用制度扣2分,未按规定使用抗生素,发现一例扣0.5分。 | |
8、规范管理使用毒、麻、精神类等特殊药品。 | 建立健全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保存符合规范,加强防盗工作,避免特殊药物失窃。 | 3 | 无管理制度扣3分,未按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扣2分。 | |
9、医院有健全的医疗护理体系和制度,责任明确。 | 符合本医院的医疗护理管理体系;各级医护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并落到实处。 | 3 | 无管理体系制度扣1分,查管理负责制落实情况;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10、实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重大手术评估制度;严格执行大中型手术术前讨论制度等。不实施过度医疗行为,无医疗事故风险。 | 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手术术前讨论制度,记录及时准确;麻醉师参加疑难、重大及新开展手术等的术前讨论。 | 3 | 查阅病历,核查术前诊断、手术适应症、术式、麻醉方式、输血、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是否准确、规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四、合理收费(10分) | 1、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杜绝不合理收费。认真执行诊疗规范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 有价格管理制度与措施,无自立收费项目;无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和比照收费现象。 | 4 | 价格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完善扣1分;有违规收费一处扣0.5分,非营利性医院自立收费项目有一项扣1分。 |
2、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接受患者费用查询,提供住院费用清单,提高收费透明度。 | 在门诊、病区醒目位置公示常规诊疗项目的收费标准,或者设置费用查询系统;认真实行住院清单制度,及时处理患者的咨询。 | 4 | 费用公示制度不落实扣1分;不实行清单制度扣1分;不及时处理患者查询有一人扣0.5分。 | |
3、降低医疗成本;控制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 有控制医疗成本的制度和措施并落实;有惠民措施。 | 2 | 无制度和措施扣1分,不落实扣1分。 | |
五、文明服务(20分) | 1、尊重患者权利,维护患者权益。 | 执行“院务公开”,有患者知情同意权、选择权、隐私权等权利的具体措施并落实;用不同方式适时公示医疗服务信息。 | 4 | 措施少一项扣0.5分;必须公示的医疗服务信息少一项扣0.5分。 |
2、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和培训。规范服务用语与行为,有满意度监测和奖惩制度。 | 有医德医风教育管理体系;有教育与培训制度措施并落实;有规范的服务用语与服务行为要求;并有满意度监测和奖惩措施,建立医德医风档案。 | 3 | 无制度与措施或不落实,一项扣0.5分;无服务用语及行为要求一项扣0.5分;无满意度监测奖惩措施或不落实扣0.5分;医德医风档案不健全扣0.5分。 | |
3、根据医院规模和特点,提供适宜的服务设施。美化服务环境,做到清洁、舒适、温馨。 | 门诊大厅设有服务台,并备有轮椅、饮水器等;患者诊疗等候场所备有坐椅;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环境清洁、美化,符合卫生学要求。 | 2 | 服务设施不完善扣0.5分;标识不清晰不完善扣0.5分;环境不合要求扣1分。 | |
4、优化服务流程,简化环节,做到便民利民。窗口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服务快捷,文明规范。 | 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有方案并实施。科室布局合理,流程科学规范。 | 3 | 有一处不合理或不规范扣0.5分;无措施或执行不力扣1分。 | |
5、畅通医患沟通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 医患沟通制度健全;医患沟通措施落实到位;设立投诉信箱,并定期开启收集并分析改进;投诉有记录,有反馈措施,医疗纠纷处理有预案,有制度。重大医疗事故及时报告处理,并有整改措施。门诊与住院病人对医院各项服务综合满意度在90%以上。 | 4 | 沟通制度不健全扣0.5分;沟通措施不落实扣0.5分;未设立意见箱扣0.5分;投诉无记录无反馈扣0.5分;无医疗纠纷处理预案扣0.5分;发生医疗事故不报告扣0.5分;处理不当或无整改措施一起扣1分;满意度低于90%的扣3分。 | |
6、不得索要、收受患者红包,不得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开单提成。不得实行医务人员以个人经济指标直接挂钩的业绩考核及分配制度。★ | 检查医院相关制度,并对患者和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 4 | 看检查情况扣分。 |
附件2 :
吴兴区民营门诊部、诊所“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评价标准(试行)
项目 | 内容要求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考核方法 |
一、依法执业 (30分) |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 医疗机构应定期有组织地对员工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做到熟知并严格执行。 | 5 | 检查培训计划和个人培训记录,缺一项扣1分;抽查投资者、管理者及员工代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以及执行情况,有一人不了解扣1分,一处不执行扣1分。 |
2、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执业活动,机构牌匾和诊室名称规范。★ | 诊疗科目应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全 部开展,无超范围执业;严禁将科室或 房屋出租、承包给他人从事医疗活动,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 5 | 检查诊疗科目是否与批准科目相符,少开一科扣2分;存在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取消参评资格。 | |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规定时限校验,执业医护人员及时注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资质,不得超范围执业。★ | 根据校验时间申请校验。执业范围与执业证书相符。 | 5 | 查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执业证件,不注册一人扣2分,单位未校验的取消参评资格。抽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与实际执业范围是否一致,违规一人扣2分。 | |
4、按规定发布合法医疗广告。★ | 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规定,医疗广告制作、发布必须经过审批,不准删改、增加未经核准的广告内容。不准张贴违法宣传广告及标语。 | 4 | 查医疗广告审批手续,违规的取消参评资格,张贴违法宣传广告及标语情节严重,取消参评资格。 | |
5、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资质,不得超范围执业。 | 执业范围与执业证书相符。 | 4 | 抽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与实际执业范围是否一致,违规一人扣2分。 | |
6、药品、器械、耗材、试剂等医疗用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 药品、器械、耗材、试剂等医疗用品均“三证”齐全,无过期失效。 | 4 | 抽查医疗用品证件有效性,每缺少或无效一项扣2分。 | |
7、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规。★ | 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 | 3 | 发现违规取消参评资格。 | |
二、规范诊疗 (25分) | 1、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科室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有诊疗护理常规以及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 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装订成册,并认真组织实施。 | 5 | 随机抽查人员掌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情况,落实不到位一项扣1分;未装订成册扣2分。 |
2、扎实开展“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三严”(严肃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训练和考核,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素质。 | 有“三基”、“三严”培训教育计划,有培训记录,建立培训档案。 | 5 | 检查培训教育资料,缺少一项扣1分;随机考核医护人员“三基”掌握情况,有一人未掌握扣1分。 | |
3、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不做过渡医疗行为。 | 有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保证措施; | 5 | 无措施扣2分;抽查病志、处方,发生问题一处扣1分 。 | |
4、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医疗文件书写、管理规范。 | 落实病历、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文件书写规范。 | 5 | 抽查门诊患者日志、处方,酌情扣分。 | |
5、加强无菌观念,消毒灭菌、医疗废弃物管 理工作。 | 处置室内清洁区、污染区布局合理, 标志明显。高压灭菌设备完善,有严密 的消毒监测记录。定期进行空气、紫外 线、灯管、物体表面、无菌物品的消毒, 并有记录及起止日期标识。医疗废弃物 毁形、存放、处理符合相关规定,及时 处理。 | 5 | 不合格一项扣2分。 | |
三、质量与安全(15分) | 1、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同时做好医疗机构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 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有安全突发事件预案,并落实到位。 | 5 | 无安全管理组织扣2分;无安全制度扣1分;无安全教育扣1分。无安全突发事件预案扣1分。 |
2、合理使用抗生素。 | 建立抗生素合理使用制度。 | 5 | 无使用制度扣5分,未按规定使用抗生素,发现一例扣2分。 | |
3、医疗机构应有健全的医疗护理体系制度,责任明确。 | 符合本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管理负责制;医护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并落到实处。 | 5 | 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无相应制度或制度不完善扣3分,制度不落实扣2分。 | |
四、合理收费(15分) | 1、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杜绝不合理收费。认真执行诊疗规范,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 有价格管理制度与措施,无自立收费项目;无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和比照收费现象。 | 5 | 价格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完善扣2分;违规收费一处扣1分, |
2、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接受患者监督,提高收费透明度。 | 在门诊醒目位置公示常规诊疗项目的收费标准,及时处理患者的咨询。 | 5 | 无费用公示扣3分,制度不落实一项扣1分。 | |
3、降低医疗成本;控制门诊人均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 有控制医疗成本的制度和措施并落实。有惠民措施。 | 5 | 无制度和措施扣2分,不落实一项扣1分。 | |
五、文明服务(15分) | 1、尊重患者权利,维护患者权益。 | 执行“院务公开”,有患者知情同意权、选择权、隐私权等权利的具体措施并落实。 | 3 | 措施不完善扣1分;必须公示的医疗服务信息少一项扣0.5分。 |
2、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和培训。规范服务用语与行为,有满意度监测和奖惩制度。 | 有医德医风教育制度并落实;有服务用语与服务行为规范;建立医德医风档案。 | 3 | 无教育管理体系扣1分;无制度与措施或不落实扣0.5分;无服务用语及行为规范扣0.5分;无满意度监测奖惩措施或不落实扣0.5分;医德医风档案不健全扣0.5分。 | |
3、根据医疗机构规模和特点,提供适宜的服务设施。美化服务环境,做到清洁、舒适、温馨。 | 患者诊疗等候场所备有坐椅;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环境清洁、美化,符合卫生学要求。 | 3 | 服务设施不完善扣1分;标识不清晰不完善扣1分;环境不合要求扣1分。 | |
4、优化服务流程,简化环节,做到便民利民。制度健全,服务快捷,文明规范。 | 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有方案并实施。科室布局合理,流程科学规范。 | 3 | 制度不健全扣1分;执行不力扣1分,科室布局不合理,流程不科学扣1分。 | |
5、畅通医患沟通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 医患沟通制度健全,设立患者投诉信箱,并定期开启收集并分析改进;投诉有记录、有反馈措施,医疗纠纷处理有预案、有制度。重大医疗事故及时报告处理,并有整改措施。 | 3 | 沟通制度不健全扣1分;无投诉、反馈记录扣1分;无医疗纠纷处理预案扣1分。 |
附件3:
吴兴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评价标准加分项目(总分:10分)
项 目 | 内 容 要 求 | 加 分 标 准 | 加分分值 |
1、各种组织健全 | 党支部、工会等各种组织健全,并带领职工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 1、成立党支部,并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加1分; 2、有工会组织,能较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1分。 | 2 |
2、获得上级肯定 | 获得国家、省、市等各级奖励(包括各种科技创新奖)。 | 1、国家级奖励(包括卫生部等单项奖励)加1分; 2、获得省级奖励(包括卫生厅等单项奖励)加1; 3、获得市级奖励(包括卫生局、卫生协会等单项奖励)加1分。 | 3 |
3、医院规范管理 保障措施健全 | 为保证医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聘请专职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同时,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观能动性,关心职工生活,努力提高职工工资待遇,积极为职工缴纳“三险一金”。 | 1、 聘请法律顾问、律师等专业法律工作者参与医院管理加1分; 2、 为职工缴纳“三险一金”(女职工“五险一金”)加1分; 3、 有提高员工工资待遇等举措,加1分。 | 3 |
4、积极开展社会公益和服务民生活动 | 积极组织参加救灾、扶贫、健康救助等各种服务民生等公益活动 | 1、积极响应号召,参加各种捐款、扶贫、健康救助等公益活动,加1分; 2、年投入公益资金10万元以上加1分; | 2 |
附件4 :
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承诺书
1、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超范围执业;所有执业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并按规定及时注册,不聘请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不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实习生、进修生和执业助理医师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应诊疗活动,不单独执业。
3、医疗机构招牌与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名称相符。坚决杜绝假专家、假医生坐诊;医疗广告依法上报审批,不刊播发布违法、虚假医疗广告。
4、严格执行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5、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按法律、法规、规范和程序做好疫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绝不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按法定程序及时报告,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处置,并自觉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制度,加强医疗机构消毒与管理工作,严防院内感染。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等工作。
7、采购消毒产品时,应依法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卫生质量合格证明等。标签标识符合相关要求。
8、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各类诊疗行为,提高诊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规范各种医疗文书书写,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规定执行。
9、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不使用假药、劣药和过期失效药品。
10、自觉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管,按照规定及时申请校验。若有任何变更,须报区卫生计生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从事执业活动。
以上承诺书一式两份,区卫生计生局和本医疗机构各执一份,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