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卫生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类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德清户籍的人员(以2011年8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部分专业户籍可放宽到湖州市或浙江省户籍(具体详见《2011年德清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类人员计划表》);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须为德清生源。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2011年德清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类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方式
报名者从网上下载报名表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上午8:3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德清县行政中心B楼911会议室(千秋街1号)。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手工填写的《2011年德清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技类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4.资格审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5.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者人数要形成一定的竞争比例,一般为1:3。对于个别紧缺岗位应聘人数不足1:3比例的,需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笔试结束后在德清县人才网和德清县卫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占60%)与面试(占4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 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德清县人才网和德清县卫生信息网上公布。并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合格分为60分。
六、体检、考察、聘用
1.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德清县人才网、德清县卫生信息网上公示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统一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作纪律
卫生系统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录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卫技类招考;招考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将追究相关责任。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 清 县 卫 生 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