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卫生局
关于拟招聘谭树华等10名同志到广安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117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谭树华等10名同志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符合执业医师招聘条件,拟招聘到广安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时间从2011年6月2日至6月9日止。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广安市卫生局反映。举报者须署实名,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26—2340931
附件: 2011年广安区乡镇卫生院拟招聘执业医师人员名单
广安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