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上虞市卫生系统2012年度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公告
根据《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开展2012年度上虞市卫生系统硕、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医学硕、博士研究生31名,紧缺专业本科生3名,具体详见附件一。
二、 招聘范围:
2010、2011、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的硕、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户籍、生源不限。
已被上虞市卫生系统各单位录用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专业及学历资格;
4、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1、网上预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有意者填好《上虞市卫生系统招聘报名表》,并把个人简历(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相关证件、成绩单的电子稿件发至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预报名时间截止2012年5月25日。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经综合比较后,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审核同意,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人员。
2、现场确认:接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医学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及学校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备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规定时间到各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3、考试:分实践操作考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总分=实践操作考试×40%+面试×60%,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由市纪委派员进行现场监督。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已明确参加体检者,不得再到本系统其他医院面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签订就业协议: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须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6、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其中被认定为不宜聘用的对象(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7、聘用。考核合格者于2012年8月中旬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录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的;
3、经审核毕业生档案中有不宜聘用情形的;
4、报到时不能出具招聘职位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二)已与市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
(三)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未通过首次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允许延长一年,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两年内仍未通过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考试合格人员中于2012年8月20日前按顺序替补体检、考核并聘用。
本公告由上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附件一:《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硕、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生计划》
附件二:《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硕、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生不宜聘用对象认定办法》
附件三:《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硕、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生报名表》
浙江省上虞市卫生局
二0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二:
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
硕、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生不宜聘用对象认定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
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三、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有不宜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核结论。自考核结束后30天内,上述审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
附件三:
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硕、博士研究生
及紧缺专业本科生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身份 证号 | |||||||||||||||||||
本科毕业院校(填至学院) |
| 本科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 免冠、近期正面证件二寸照,大小为本框内。未上传报名表和照片的,视为无效报名. | ||||||||||||||||
研究生毕业院校(填至学院) |
| 研究生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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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 英语等级 |
| 计算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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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 指导老师 |
| 实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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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前户口所在地(填省、县和乡镇)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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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家庭电话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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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本科阶段专业课程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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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主要科研成果、其他奖励和受处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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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和实践经历(时间、地点、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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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对公告内容、招考要求已知晓,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 |||||||||||||||||||||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