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单位:
接省卫生厅通知,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考试合格人员数据已导入
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为使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合法执业,决定对以上人员开展执业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医疗单位按照《浙江省护士执业注册程序》的规定收集资料,有注册程序的单位及时录入到电脑软件中。
2、递提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2010年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4)申请人学历证书;
(5)6个月内护士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由市中心医院为护士注册定点单位);
(6)聘用证明。
3、注册时间: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25日。
4、核对以前护士变更、有误、遗留的人员上报。
联系人:楼正军,联系电话:85258139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