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
各报名点、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就2013年卫技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操作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材料排列装订方式
1、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
2、 |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有后学历者,文凭从高到低排列) |
3、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4、 | 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和护理人员) |
5、 | 全科医师或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
6、 |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
7、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
8、 |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 |
9、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
上述所有复印件必须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按上述次序排列装订,在左上角订一个订子,并在考试申报表左上角用铅笔编写序号(与报名汇总表上的名单序号一致)。2张照片贴在表格上方空白处,粘住一点即可。
二、《考试报名汇总表》的填写:“现有资格”一栏填医师(士)、中医师(士)、护师(士)、技师(士)、药师(士)、中药师(士)。“上年度考试合格成绩”一栏填补考生上年度的成绩,新考生不需打“√”。
三、资格证书相关内容的页面都要复印,包括有公章、照片、个人基本信息的部分,用A4纸,一面纸印上、下二部分内容。补考生的成绩单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义乌市卫生局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