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及省卫生厅的有关要求,现就2008年度全年卫生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段: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二、统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2(请自行下载)。
三、各地请务必于2009年1月6日前将本辖区卫生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行政应诉案件个案表及相应的行政裁判文书传真至温州市卫生局。其中上半年统计时已报送的行政应诉案件个案表和应诉案件行政裁判文书不再重复报送,但须在卫生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的空白处注明。如果各地在本统计时段内没有发生卫生行政应诉案件的,也应填报卫生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
联系人:李川,联系电话:88998611,88999611,传真:88998611。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