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卫生镇(乡)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市爱卫办组织专家对平阳县万全镇、腾蛟镇,洞头县东屏街道创建温州市卫生镇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认为:平阳县万全镇、腾蛟镇,洞头县东屏街道通过开展创建温州市卫生镇活动,不仅推动了基础设施建设,而且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温州市卫生镇标准(试行)》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温州市爱卫办决定对平阳县万全镇、腾蛟镇,洞头县东屏街道创建温州市卫生镇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12月11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温州市爱卫会办公室反映,日期以信函寄出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5-1103室 邮政编码:325000
温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