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和《市直单位中层干部任命审核办法》(温组发[2004]235号)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市卫生系统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局机关医政处处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依据,通过竞岗,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公务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群众参与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热爱医政工作,熟悉公务员公共知识、处室业务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备胜任医政处处长岗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注重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卫生改革和发展中做出实绩。
(三)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批评与监督。
(四)现任温州市各县(市、区)卫生局副职(副科)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局机关中层干部副职,任职满两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正职领导职务(含保留正职级别者),任职满三年(时间可连续计算)。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六)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1年12月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以后出生)。
(八)身体健康。
四、程序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布职位、条件、步骤、方法等事项。
(二)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形式,填写《报名(推荐)表》(表格可在温州市卫生局网站上下载),并于2011年12月25日前报我局人事处。
(三)资格审查。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若符合条件者不足3人,根据有关规定,不予组织考试。
(四)组织考试。笔试占60%,面试占40%,取总分前两名进入组织考察。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卷面分值为100分。
2、面试:面试评审组由市卫生局领导组成。采取结构化面试,注重对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核了解,由评审组给予记分,记分采取100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
(五)考察。在适当范围内,对入围者进行综合考察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六)党委任命。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结果,按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局党委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任命,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附:温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选拔报名(自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