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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宝安区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宝安区卫生局 更新:2013/8/21 字体: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区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宝安区卫生局受理材料时间及地点

受理范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办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社会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科研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全部评审材料受理时间:2013年8月15日(周四);
受理地点: 区卫生局312室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市卫人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附件1)。

(二) 申报程序

1、科研材料审核

今年科研材料的阶段性审核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自行组织专家组出具专家考核评价意见,具体要求及形式另行通知。

2、评审材料上报

(1)个人填表。申报人在宝安卫生信息网下载申报表格(附件2)后,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和申报评审办法的规定,认真客观填写相关表格。

(2)材料审核、公示。申报人填写完相关表格后,将准备完整、符合要求的表格和业绩成果材料,送单位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3)公示完毕后,申报人所在单位一次性将填写完整、签章齐全、装订整齐、审核合格的材料报区卫生局审核,区卫生局审核合格后报上级职改部门审批。

(4)表格填写、材料装订具体要求见《2013年评审材料须知(个人用)》(附件3)。

三、评审收费标准

按省卫生厅通知执行,即评审费(含论著鉴定费)每人780元,需要答辩的每人收取140元。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具体上交区卫生局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省卫生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程序准备、整理和上报材料。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实出具意见,对不符合的材料一律不予上报。如出现把关不严,不按规定执行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申报人、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今年的申报表格和相关资料可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gdwsrc。net/a/340

  (二)2013年申报人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须于7月29日至8月9日登陆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在《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系统》中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根据要求上传证书和证明的扫描件,并打印《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申报评审卫生版表一)》,贴于申报材料袋上。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程序准备、整理和上报材料。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实出具意见,对不符合的材料一律不予上报。对出现把关不严,不按规定执行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追究个人和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和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时认真阅读《2013年评审材料准备须知(个人用)》,申报表格和相关资料也可按省卫生厅文件指引到相关网站下载。

联系人:张盼,联系电话:0755-29990889。 

  宝安区卫生局人力资源科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省、市有关文件

附件2: 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资格评审表格汇总

附件3: 2013年评审材料准备须知(个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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