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卫生监督工作需要,经区卫生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取统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达不到3:1时,根据报考人数,调减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温州市户籍的人员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愿意从事卫生监督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年龄32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龙湾区卫生监督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1:30、14:00-17:00)。
(三)报名地点:龙湾区卫生监督所202办公室。联系电话:86386003。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退伍证明、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复印件
(五)报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材料,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龙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表》 (此表在报名点领取)。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填写《龙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表》时必须准确、完整。
2.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和聘用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龙湾区卫生监督所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19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拟聘用岗位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12年10月20日上午8:30-11: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加分。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以及具备C1驾驶证的可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四)综合成绩的公布
综合成绩公布于2012年10月21日在龙湾区卫生监督所网站公布。(http://www.lwwsjds。com/)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务派遣。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过时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属临时协管员,实行合同制。待遇月工资2000元、办理保险,节假日按龙湾区卫生监督所临时工标准发放节日补贴。
联系电话:86386003、86386287
本简章由龙湾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请点击下载:龙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表
龙湾区卫生监督所
二○一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