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优秀干部选拔力度,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1〕1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公开选拔8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1、塘下镇塘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副主任(副院长)、飞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副主任(副院长)各1名;
2、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南分中心(卫生院分院)主任(院长)、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鹿木分中心(卫生院分院)主任(院长)、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芳庄分中心(卫生院分院)主任(院长)、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营前分中心(卫生院分院)主任(院长)、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阳坑分中心(卫生院分院)主任(院长)、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枫岭分中心(卫生院分院)主任(院长)各1名。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1、报名范围
全市卫生系统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招聘入编人员)。
2、资格条件
⑴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⑵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或大专以上医学类学历,且取得初级以上职称;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的;⑵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⑶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⑷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主要程序
1、笔试。2012年8月4日举行。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职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注重对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
3、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对德的考察了解。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分别占一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确定岗位。考察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选拔职位,自愿放弃选择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拟任人选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6日至27日,共2天,地点设:瑞安市卫生局政工科
2、报名方式: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卫生系统公开选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人报名登记表》,可在瑞安市卫生局网站(www.rawsj。gov。cn)下载。
⑵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⑶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初审:局政工科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减少选拔名额。
附件:卫生系统公开选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人报名登记表
中共瑞安市卫生局委员会
201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