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护士注册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对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护理学)合格人员中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开展执业注册的通知》精神和温州市卫生局医政处的有关要求,请各医疗机构将符合今年护士注册条件的人员,于11月18日前统一将注册相关材料交乐清市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有机构版的单位,请先录入信息),逾期年底前不再受理。
乐清市卫生局医政科
201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