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卫〔2008〕124号
县属医疗卫生单位、中心防保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
“十一”黄金周将至,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卫生应急与安全稳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又遇15号超强台风和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筛查,为认真贯彻县安委办、县综治办有关会议精神,确保全县卫生系统“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与稳定,防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以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卫生应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岗位责任制,“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单位均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领导班子在岗带班,班子“一把手”外出需向局办公室报告;要切实加强临床一线人员的值班力量,落实各项安全医疗制度,保证医疗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和医疗安全。
二、全面落实各项卫生应急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
霍乱等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卫生保障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作为节日期间卫生安全工作的重点。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和卫生救援的各项技术、人员、物资准备工作,特别要加强对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以及大型集会引起的群体性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做好疫情和突发事件监测、报告和预警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中心防保站要对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进行检测,确保报告系统正常运行。要切实加强对霍乱、
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力度,严格执行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各医疗单位要规范
发热呼吸道门诊设置,开展预检分诊,加强对发热病例的监测和筛查,按要求做好报告工作;一旦发生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群体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报告。
四、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县卫生监督所及其分所要在节日之前、节日期间加强车站、旅游景点、宾馆等人群集中场所和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要开展工矿企业职业卫生安全大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同时通过建立申报和监管制度,加大农村自办宴席的管理力度,劝阻群众尽量减少或不自办宴席,并指导农村加强饮用水、饮食和粪便卫生管理,防止群体性急性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
五、加强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十一”黄金周之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锅炉、电梯、高低压变配电房、各类压力容器、医疗放射源、门急诊、病房、各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出口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等的生产、消防安全,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有关单位还要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病原微生物感染和扩散。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的监控力度,做好帮教工作,要在节前对单位门窗、门锁的完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加强内部安全保卫,严防失窃等事件的发生。
六、扎实做好第15号台风“蔷薇”的防御工作和食用问题奶粉婴幼儿筛查工作
第15号台风“蔷薇”将于“十一”期间影响我县,各单位务必要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按照卫生系统抗台救灾预案,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做好应急现场救护、开通绿色通道收治伤员和支援灾区各项准备工作。各医疗救援队、应急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由县卫生局统一调度。要落实药品、消杀物品、血源储备和救护车、自备柴油发电机的油料准备。同时要认真开展自身防台检查,对房屋及户外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对有隐患的房屋及时转移病人和其他人员,避免因房屋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各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登记排查医疗机构和筛查确认医疗机构10月1日、2日、3日为统一国庆放假时间,期间要安排医务人员值班,其它时间要继续做好食用问题奶粉婴幼儿筛查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卫生工作,保证急救通讯网络的畅通,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县卫生局办公室。局机关“十一”期间值班电话:67863970(白天)、67822809(夜间)。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值班安排情况和安全生产、内部治安保卫的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十一”黄金周 卫生工作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安委办、县综治办、刘金红副县长
文成县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