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永嘉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
2、永嘉户口的应历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专业审查参考附件3。
5、身体健康。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本县卫生系统正式工作人员和今年参加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笔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11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永嘉卫生大楼12B会议室(钱塘世纪大酒店对面)。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事业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有其它要求的要提供相应材料。
(2)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报名表。(从永嘉卫生网www.yjws。cn下载)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或不开考。
5、加分。根据永政发〔2007〕111号文件精神,独生子女照顾试卷总分3%,农村计划生育结扎家庭女儿户照顾试卷总分2%。经永嘉县组织部门统一选聘到农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按温组发〔2009〕99号文执行。其它加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分材料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2日17:00时)前提供齐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考务费40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2011年11月16日到县卫生局政工科领取。
(三)体检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在永嘉卫生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
(四)考察
考察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笔试成绩(含加分)同分,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分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亦相同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嘉人才网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县卫生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局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永嘉县人才网网址:http://www.yjrc。com。cn
永嘉县卫生网网址:http://www.yjws。cn
咨询电话:0577-67205786
附件:
1、2011年下半年永嘉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永嘉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永嘉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审查办法
永嘉县卫生局
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