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开创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3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部领导就加强卫生监督工作作重要讲话。
2、大会交流和讨论。
3、部署2005年卫生监督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主管厅局长、卫生监督处处长、卫生监督所(局)所(局)长;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局主管局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有关司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以及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同时,会议将邀请国务院有关部委等相关单位派员参加。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于2005年3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国谊宾馆召开,会期两天。3月23日报到,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北京国谊宾馆(010-68316611)。
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代表自行前往。请将代表回执于3月11日前传真至卫生部监督司综合处。
传真:010-68792387
联系人:何 翔 电 话:010-68792648
葛红瑞 电 话:010-68792384
王 冀 电 话:010-68792399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会议代表回执
二○○五年三月二日
卫生部办公厅2005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