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卫生执法公告 (2006年26号) 2006年7-8月,省卫生厅组织开展了上下联动的“卫监4号行动”,对公共场所卫生进行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了全省17个市的172家宾馆饭店。宾馆饭店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分别为94.19%和92.6%;有88.95%的单位建立健全了卫生管理组织;有87.79%的单位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有91.86%的单位配备了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有76.74%的单位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宾馆饭店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合格率分别是51.74%和38.37%。对其中148家宾馆饭店的集中空调新风设施检查表明:新风设施的合格率为85.14%;新风机组正常运行的合格率为84.46%;新风来自室外和新风进口无污染源的合格率分别为79.05%和91.22%;新风机房符合要求的合格率为77.03%;新风机房消毒设施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合格率为68.24%。 此次检查还对29家宾馆饭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抽检。抽检91个空调风管断面,有25.27%的断面积尘量超标,有16.48%的断面细菌总数超标。抽检50个送风口,有60%的风口PM10指标超标,有13.33%的风口细菌总数超标。抽检20个冷却塔,其冷却水军团菌检出率为12%。 对发现有违法行为的11家单位,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分别给予了警告、限期整改及罚款等处罚。对监督检查中严格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卫生标准的家单位,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在媒体上予以了表扬,共计10户次;对存在违法行为或问题较多的单位,也给予了媒体曝光,共计18户次。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