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卫生执法公告 (2007年8号) 全省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自1月16日始,上下联动,开展了近两个月(至元宵节)的2007年“卫监1号行动”,加大对承办 “年夜饭”和春节期间营业的餐饮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检查餐(炊)具消毒设施是否正常使用,餐(炊)具是否严格消毒;原辅料材料索证情况;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储存情况;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情况等,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全省检查餐饮单位6206家,持有效卫生许可证5053家;检查餐饮从业人员54877人,持有效健康证明50722人;检查餐具消毒设施8830个,正常运转8340个;限期整改1051家,行政处罚337家。春节期间,全省未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我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策划,上下联动,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确保了“卫监1号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在新闻媒体或网站上发布公告413次,全面启动“卫监1号行动”。二是各市、县、区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向3317个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送达告知书;召开承办“年夜饭”的宾馆、饭店负责人培训会议,培训1543人,强化其是餐饮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督促其自查自纠,责任到人,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年夜饭”和春节期间餐饮卫生安全。三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369次,24小时值班,方便群众对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我厅在卫生执法公告(2007年3号)上公布了全省17个市及省级举报投诉电话,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四是我厅向社会发布卫生执法公告4次、卫生监督警示公告3次,引导群众正确选购食品,科学合理消费。五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临现场检查指导,极大地推动了“卫监1号行动”的开展。六是各地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卫监1号行动”,及时报道“卫监1号行动”开展情况,营造了良好地舆论氛围,震慑了违法行为。七是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加大对承办 “年夜饭”和春节期间营业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审查卫生条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八是我厅组织对池州、芜湖、蚌埠、滁州、马鞍山、铜陵、淮南、巢湖市“卫监1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均责令有关餐饮单位立即整改。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