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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防盲治盲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来源:重庆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7/1 字体:

渝卫〔2013〕17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各区县(自治县)残联,市级各医院,三医大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巩固“十一五”时期防治盲工作成果,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期间的防盲治盲工作,市卫生局、市残联制定了《重庆市防盲治盲工作规划(2012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重庆市卫生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2月19日

重庆市防盲治盲工作规划

(2012—2015年)

根据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12-2015)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5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现状和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防盲治盲工作,通过制定防盲治盲规划,建立防盲治盲工作体系,加强防盲治盲技术能力建设,开展防盲治盲项目,大力推动此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市、区县、乡镇(社区)三级防盲管理和技术指导体系,并初步形成了以县级医院眼科为中心,乡镇医院为基础的防盲治盲网络。通过组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和成功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白内障手术的覆盖率,建立了白内障治疗工作无障碍运行机制,加强了基层眼保健网络和防盲队伍建设。

但由于人口的增长和老龄化,我市每年仍将新增白内障及其他致盲病。我市防盲治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一)医疗保障有待进一步扩大和提高。

(二)眼科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手术复明机构和80%以上的眼科医生集中在大城市,部分区县医院眼科还没有独立,为农村白内障患者就近施行手术尚比较困难。受设备、器材、眼科医生水平及人工晶体售价过高等的限制,人工晶体植入率还不满意。

(三)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为不可逆眼病,在我市的发病率较高且有增长趋势。受基层筛查和治疗技术能力的限制,可能延误治疗时机,最后成为致盲眼病。

(四)角膜供体稀缺,角膜病患者手术机会低。

(五)青光眼,眼底病及小儿眼科等疾病诊断率及治疗手段较为薄弱。

(六)基层眼保健工作薄弱,信息系统不完善,群众防盲治盲意识还需要持续增强。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以农村和贫困人口为重点,防治结合,全面加强防盲治盲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协调和合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吸收多方资源共同参与;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分步实施,量力而行,重在落实。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达到以下目标:

(一)完善防盲治盲网络

1.区(县)初级眼保健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对主要致盲性眼病进行初步筛查并及时转诊。

2.所有区县的县级医院设置眼科或具有眼科专科医师,力争区县眼科单独成立比例超过90%。到2015年底,90%的县级综合医院眼科能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

(二)加强防盲治盲人员队伍建设

建立防盲治盲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对各区县防盲治盲管理人员开展规范化培训。

(三)防治主要致盲性眼病

1.继续开展白内障盲的防治工作,创建3-5个防盲治盲示范区、县,白内障无障碍区、县比例达到100%。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例数达到1500例,白内障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95%以上,超声乳化手术率达到50%。

2.落实“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三期行动目标,完成我市的沙眼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开展规范化干预措施,使我市1-9岁儿童活动性沙眼患病率及15岁以上人群倒睫患病率连续3年低于世界卫生组织标准,力争低于全国水平,实现2015年前在我市根治致盲性沙眼的目标。

3.医疗机构普遍重视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青光眼的早期筛查和早期治疗,加强健康教育,社会公众防治意识进一步提高。

4.医务人员对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防治的知晓程度进一步提高,降低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发病率。

5.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开展视力检查。积极预防儿童盲,家长对儿童盲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

建立市级“低视力康复中心”,增加市级和区县级低视力门诊。对已建立的市级低视力康复部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技术能力。为1.25万名低视力患者免费适配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2000名(屈光不正视力小于0.3的患者80%能够配戴合适的眼镜)。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整合资源

1.把防盲治盲工作纳入卫生工作和残疾人康复规划,加强领导,增加投入。

2.加强市级、区县级防盲技术指导组的能力建设,发挥其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作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基层眼科业务指导、专业人员培训、信息收集等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对防盲技术指导组的工作情况实施绩效考核评估。

3.加强县级综合医院眼科能力建设,发挥其作为基层防盲治盲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鼓励三级医院眼科、眼科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眼科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方式,使县级综合医院眼科具备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理能力,落实双向转诊。建立独立的县医院眼科,完善县级医院应配备的眼科设备(眼科手术显微镜,眼部A.B超,角膜曲率计等)和手术器械

4.开展城市农村防盲治盲网络建设试点工作,以城市大医院优质眼科医疗资源为龙头,以县医院为依托,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城乡眼病防治工作模式。

5.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盲治盲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的合作机制,鼓励非政府组织、民营眼科医疗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防盲治盲工作,进一步优化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防盲治盲资源的作用。

(二)加强防盲治盲队伍建设

1. 成立市级、区县级防盲治盲培训专家队伍,按照国家培训大纲和课程体系的要求,对防盲治盲管理人员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每年举办2次以上基层医师学习班,5年培训300名县级及乡镇医院眼科医生及300名眼科辅助人员,使其进一步掌握白内障囊外摘除及超声乳化手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技术及护理知识与操作方法;掌握致盲眼病的诊治要点。

2.根据防盲治盲和临床工作需要,安排基层眼科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掌握白内障复明手术技巧,开展眼科新技术、新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3. 充分发挥眼科专业学协会的专业优势,加强对县级综合医院眼科医师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培养和培训,使其能够掌握适宜技术预防、治疗常见眼病。

(三)防治主要致盲性眼病

1.继续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消除新发白内障盲,进一步提高白内障复明手术率。建立白内障手术质量评价和术后随访制度,提高手术质量。继续加强白内障手术信息报告工作。在总结创建防盲工作先进县活动和白内障无障碍县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开展创建防盲治盲示范县(区)活动。

2.认真实施“视觉第一 中国行动”项目三期,开展致盲性沙眼根治工作,力争2015年底在我市根治致盲性沙眼。

3.提高医疗机构眼科和相关临床学科专业人员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青光眼的早诊早治能力。开展针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青光眼的健康教育,大力推动早期筛查和早期治疗。

4.进一步贯彻落实《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对眼科、妇产科、儿科等专业的医务人员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防治相关知识培训,对高危患儿进行早期筛查和早期治疗。

5.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将初级眼保健纳入初级卫生保健,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开展视力检查,并按照规定做好检查结果的记录。

(四)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

1.依托市级“低视力康复中心”和“低视力康复部”,加强其服务能力建设。

2.对眼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低视力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低视力筛查诊断水平。加强眼科医疗机构与低视力康复中心、“低视力康复部”的合作,通过技术指导等方式,提高低视力患者的康复服务质量。

3.对低视力助视器验配师开展培训,推行“一对一”助视器验配工作模式。

4.建立低视力助视器生产供应服务网络,提高低视力患者的生活质量。

5.组织开展低视力康复相关学术交流。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低视力康复工作。

(五)做好防盲治盲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盲治盲的意识。充分利用全国爱眼日、世界视觉日、世界青光眼周等健康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防盲治盲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制订基层常见致盲性眼病防治工作指南,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对常见致盲性眼病防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七)加强防盲治盲的调查研究,建立防盲信息系统

1.开展重庆市主要致盲眼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或筛查,及时掌握各区县主要眼病的患病情况,积累有关防盲治盲工作资料。进一步完善监测、统计制度和眼病数据上报制度,加强数据库的建设。

2. 进一步完善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数据库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眼科医疗机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做到手术一例,上报一例。

五、保障措施

(一)密切协作,完善政策。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充分认识防盲治盲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社会属性,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制订有利于防盲治盲工作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防盲治盲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防盲治盲工作的社会环境。

(二)以点带面,推动落实。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依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地区的《防盲治盲规划》,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注重挖掘、推广辖区内防盲治盲先进工作经验,带动本地区防盲治盲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达到《规划》要求。

(三)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市卫生局将会同市残联制订落实《防盲治盲规划》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对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通报。各区县卫生局和残联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卫生局、市残联将对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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