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铜陵市待命名“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公示的公告 2007年11月23—25日,省爱卫会组织省卫生厅、建设厅、环保局等方面的有关专家,对铜陵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鉴定。考核组认为,铜陵市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试行)》的要求。 铜陵市是《安徽省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办法(试行)》出台实施后第一个申报省级卫生城市的省辖市,为了确保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爱卫办现对铜陵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7年12月25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 合肥市长江中路221号 安徽省爱卫办 邮编:230001 安徽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