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省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评选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皖农合组【2010】7号),经各市政府和省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推荐,初步确定全省新农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
按照评选程序要求,现公示如下。公示期间(4月15日——20日),如有疑问、异议或意见,请与省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2242910。
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新农合先进集体名单.doc
新农合先进个人名单.doc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