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农卫〔2011〕302号
关于开展创建“合肥市示范村卫生室”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确保村卫生室更好地发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22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0〕29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起,用二年的时间开展创建“合肥市示范村卫生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加快村卫生室示范化建设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进示范村卫生室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并列入年度卫生工作目标考核。
2. 建立组织。市卫生局成立市示范村卫生室考核管理组织,具体负责全市示范村卫生室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考核管理机构设在局农卫处。各县(市)、区卫生局也要成立相应的考核管理组织, 具体负责本区域创建工作的组织与考核初评的实施。
二、落实创建任务
1.考核内容。合肥市示范村卫生室考核评分指标主要包括: 基础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新农合、一体化和信息化管理、社会效果评价六个方面。在考核过程中要采取访谈的形式,充分听取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
2. 考核方式。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依据合肥市示范村卫生室评价标准(试行)评审, 评分指标总分为100分。凡申报示范村卫生室的机构,应对照考核标准开展自评,自评分与初评分均不低于90分(含90分),方可申报市级考核。考核前一年内发生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的或二级医疗事故为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发生医疗及公共卫生的重大事件,受到县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
3. 考核程序。以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向县(市)、区卫生局提出考核申请,并附综合自评报告及各村卫生室自评表;经所在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考核组初评合格后,向市卫生局提出考核申请,并附综合初评报告及各村卫生室初评分表;市考核管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考核组,按申报的县(市)、区进行实地考核;对考核后符合考核标准的村卫生室,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命名的,由市卫生局命名为“合肥市示范村卫生室”,并给予表彰授牌和创建经费补助。
4. 创建申报时间。每年5月底前创建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卫生局申报;10月底前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初评考核并向市卫生局申报;11月底前市卫生局组织实地考核。
5. 创建目标。2012年度争取20%的村卫生室达到示范化建设要求。2013年争取50%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示范化建设标准。对今年已达到示范标准的村卫生室,请各县区于10月底申报,我局将予以评审。
三、强化动态管理
示范化村卫生室的创建工作是年度卫生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县(市)、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创建工作与完成基层医改任务有机结合,与公共卫生经费绩效考核挂钩,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创建任务,切实加强管理和行业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附:合肥市示范村卫生室评价标准(试行)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卫生 创建 方案 通知
抄报:省卫生厅,市政府
抄送:各县(市)、区政府
合肥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合肥市示范村卫生室评价标准(试行)
评价 项目 | 应得分 | 评 价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实得分 |
一、基础管理 | 25 | |||
1. 依法执业 | 3 | 1.依法设立,以村卫生室作为唯一名称进行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2.按规定校验合格,按要求设置诊疗科目,无超范围执业现象,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3.未发生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情况。 | (1)不符合前述要求,每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未按时申请校验,扣2分;未按要求设置诊疗科目,多或少一个诊疗科目,发现一例扣1分;超范围执业,每项扣2分,扣完5分为止;发生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每例扣5分; (3)发生前述情况,每例扣2分,扣完5分为止。 | |
2. 标识统一 | 7 | 1.使用统一的村卫生室名称(××乡(镇)××村卫生室); 2.设置统一的合肥市乡村医疗机构标识、标牌,醒目、美观、整齐; 3.以县、市(区)统一制定的管理责任网格、服务规范及工作流程公示上墙。 | (1)未使用统一标示扣1分; (2)未设置统一的标识、标牌或不美观、整齐扣1分; (3)未公示上墙扣1分,内容不全,每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
3. 合理布局 | 8 | 1.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米,六室独立布局,人流和物流科学,避免交叉感染; 2.环境温馨,符合卫生学要求;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满足使用功能的需要; 3.庭院整洁,绿化、美化。 | (1)功能分区不合理扣1分,流程不科学扣1分; (2)室内环境较差扣1分,未体现保护患者隐私要求扣1分; (3)庭院不整洁扣1分。 | |
4. 设备达标 | 4 | 1.诊疗设备的配备率100%、设备完好率100%; 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体重身高计、出诊箱、供氧设备、药品柜、资料柜、污物桶、高压消毒锅;电脑(打印机、读卡机)、电话、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档案柜、有条件可配备心电图机、血糖仪; 2.健康教育设施的配备率100%、设备完好率100%; 3.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或窗)、健康处方资料导读架、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视机及播放器等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 配备率、完好率未达标的,每下降5%扣1分,扣完5分为止。 | |
5. 医疗废弃物处置 | 3 | 1. 医疗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归集、存放与处置; 2. 医疗与生活污水处理应满足有关规定(有设施、定期消毒)。 | ⑴无医疗废物焚烧炉、三格式污水处理池(1-2个立方)扣1分; ⑵医疗废物处置的资料及日常处置记录不全,扣1分。 | |
二、公共卫生服务 | 25 | |||
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 3 | 1.村域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 2.健康档案要保证完整、安全。 | (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每降低5%扣0.5分; (2)档案保管设施未达到要求扣2分。 | |
2. 健康教育 | 2 | 1. 发放健康教育资料; 2. 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3. 每年举办村民健康知识讲座不少于6次。 | (1)无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扣0.5分;开展健康教育咨询、讲座活动每少一次的扣0.5分; (2)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不完整的酌情扣1分。 | |
3.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 | 2 | 参与乡镇卫生院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 | (1)本底资料掌握不全面扣1分; (2)管理率低于90%,扣1分。 | |
4. 孕产妇健康管理 | 2 | 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产前随访(含孕早期随访)、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 | (1)本底资料掌握不全面扣1分; (2)管理率低于90%,扣1分。 | |
5. 老年人健康管理 | 2 | 1.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体检 2. 开展老年人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 | (1)本底资料掌握不全面扣1分; (2)管理率低于90%,扣1分。 | |
6.预防接种管理 | 2 | 掌握村域内儿童接种建档对象、通知儿童监护人,管理率不低于90%。 | (1)本底资料掌握不全面扣1分; (2)辖区内儿童接种建档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扣1分; | |
7.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 2 | 1.发现法定传染病按照规定程序报告,报告率100%; 2. 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 (1)迟报、漏报或报告率每减少5%扣1分; (2)未参与相应的管理扣0.5分,未做好相关记录扣0.5分。 | |
8.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 3 | 1. 筛查患者,对高危人群进行生活方式指导; 2. 开展随访; 3. 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检查 | (1)本底资料掌握不全面扣1分; (2)随访率低于95%,扣1分。 | |
9. 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3 | 1. 筛查患者,对高危人群进行生活方式指导; 2. 开展随访; 3. 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检查 | (1)本底资料掌握不全面扣1分; (2)随访率低于95%,扣1分。 | |
1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 2 | 1. 参与乡镇卫生院开展患者个人信息补充; 2. 开展随访; 3. 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检查 | (1)本底资料掌握不全面扣1分; (2)随访率低于95%,扣1分。 | |
11. 卫生监督协管 | 2 | 1.食品安全、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 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协管 | (1)迟报、漏报或报告率每减少5%扣1分; (2)未参与相应的管理扣0.5分,未做好相关记录扣0.5分。 | |
三、基本医疗服务 | 25 | |||
1. 制度规范 | 5 | 1.至少具有以下工作制度:财务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抗生素使用原则、双向转诊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及与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相适应的技术操作规程;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的相关工作制度; 2.各项制度上墙,整齐。 | (1)缺一项规章制度扣1分;岗位责任制不明确扣1分。 (2)制度未上墙,悬挂不整齐扣1分。 | |
2.用药规范 | 5 | 1.药品配备、使用规范; 2.统一配送药品,有真实完整的专册登记; 3.药柜由专人负责,按要求对药品进行储存、养护。 | (1)超出统一品种范围用药,不得分; (2)药品配送登记不规范扣1分; (3)药品存储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 |
3.文书规范 | 5 | 1.门诊日志项目齐全,登记完整; 2.门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客观、真实、及时;规范使用医学术语,字迹清晰,表述准确; 3.处方内容填写完整,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品种、剂量、单位书写规范。 | (1)日志项目填写、登记不齐全,每例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2)门诊病历记录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3)处方内容填写缺项,书写不规范,每项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 |
4.收费规范 | 5 | 1.按物价管理规定收费 2.无分解收费、不合理收费 | 发现违规收费不得分 | |
5.行为规范 | 5 | 规范工作着装,规范工作胸牌、举止文明、礼貌用语;医疗服务区域整洁。 | 现场观察,酌情扣分。 | |
四、新农合管理 | 7 | |||
1.新农合宣传 | 1 | 采取有效方式开展新农合政策宣传 | 了解宣传效果,酌情评分。 | |
2. 门诊统筹 | 3 | 1.实行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制 2.统筹资金实行集中专户管理 | 发现违规现象不得分 | |
3.报销制度执行 | 3 | 1.严格执行单次门诊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 2.严格执行“一般诊疗费”报补政策。 | 发现违规现象不得分 | |
五、一体化和信息化管理 | 10 | |||
1.一体化管理 | 6 | ⒈实行一体化管理,做到“五统一”,即统一人员调配和培训、统一药品采购和价格、统一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统一信息管理、统一财务管理; ⒉落实乡村医生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 | ⑴使用财政统一的发票,收入全部上缴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代建会计账薄;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制订相对统一的乡村医生收入分配办法,鼓励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采用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实施补助 ; ⑵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 |
2. 信息化管理 | 4 | 1.网络设备齐全(电脑、打印机、读卡器等) 2.HIS、新农合、健康档案和公共卫生管理等功能使用正常。 | ⑴缺一项设备或有损坏扣1分; ⑵运行不正常扣1分。 | |
六、社会效果评价 | 8 | |||
1. 知晓率调查 | 4 | 农村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85% | 随机访问10名居民了解知晓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 | |
2.满意度调查 | 4 | 农村居民对卫生室综合满意率≥85% | 随机访问10名居民了解满意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 | |
合 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