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推动基层医药卫生综合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科学评价县、区卫生工作,特制定“合肥市2010年度县区卫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现予印发,请依据考核内容,认真抓好年度各项工作。
附件:合肥市2010年度县、区卫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doc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