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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合肥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 字体:

各县区爱卫会,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省政府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市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经市政府同意,并征求各成员部门意见,现将《合肥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制度》以及《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合肥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一、2009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

(一)各县区爱卫会目标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防控传染病;

3、贯彻落实《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开展宣传教育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4、大力推进卫生创建活动,广泛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全面落实卫生镇、村及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计划(见表1);

5、大力推进改水改厕,力争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旅游景点完成无害化卫生公厕的建设与改造;加快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与改造;协助教育部门制定农村中小学改厕计划,结合学校自身建设,加快农村中小学无害化卫生公厕的建设和改造进度(见表1);

6、实施农村改厕改水项目,完成农村1000座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和水质监测工作任务;加强改水改厕技术培训和督查指导;

7、加强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二)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目标任务

1、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相关责任处室、责任人,结合部门(系统)工作职责,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及年度考核内容。安排必要的爱国卫生工作专项经费,保证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2、建立会议制度:参加市爱卫会(办)召开的有关会议并召开部门相关内容工作会议;

3、建立报告和通报制度:执行并落实述职制度,并定期报告爱国卫生工作进展;

4、建立联系点制度:执行并落实部门爱国卫生工作联系点制度(参照千村百日行动包联);

5、建立联络员制度:执行并落实联络员制度。

二、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对各县区爱卫会:考核各县区爱卫会的组织领导、经费投入、落实工作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各县区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条例》贯彻落实及宣传教育、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水改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表2)。

2、对各成员单位:考核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履行部门职责及落实市爱卫会各项工作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表3)。

(二)考核方法

1、各县区爱卫会和各成员单位于12月30日前完成自评及述职报告报送市爱卫办。

2、市爱卫会将结合实际工作,组织考核组进行抽查考核。

3、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随机抽样、召开座谈会、现场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

(三)奖惩

对考核结果将进行等次评价,结果将通报全市。对考核优秀的县区及部门,市政府、市爱卫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存在突出问题的,要提交书面分析报告和整改意见。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相关材料要完整详实,评价要有事实依据;

2、考核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过程及结果的准确可信;

3、考核以促进工作为目的,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真实反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附表1、各县区2009年卫生创建及农村改水改厕目标

附表2、各县区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考核操作表

附表3、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的考核操作表


表1

各县区卫生创建及农村改水改厕目标

县区

2009年创建计划

2009年改水改厕普及率(%)

市级卫生镇

市级卫生村

市卫生先进单位

市卫生先进社区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农村户厕普及率

农村学校卫生公厕普及率

乡镇卫生院公厕普及率

旅游景点卫生公厕普及率

公共场所卫生公厕普及率

肥东县

1

1

25

2

25

85

85

100

70

20

肥西县

1

2

25

2

48

97

85

100

70

20

长丰县

1

1

25

2

25

92

85

100

70

20

瑶海区

1

70

5

90

100

90

100

70

20

庐阳区

2

90

5

92

100

90

100

70

20

蜀山区

1

1

100

5

98

100

90

100

70

20

包河区

1

1

90

5

91

100

90

100

70

20

高新区

25

3

100

100

90

100

70

20

经发区

25

3

100

100

90

100

70

20

新站区

25

3

100

100

90

100

70

20

合计

5

9

500

35

43

92

88

100

70

20

表2

各县区2009年爱国卫生考核操作表

(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方面(18分))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指标

考核方法

1

加强政府组织领导

6

1、实行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2)

查阅相关资料:签订任务目标责任书或以文件形式分解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至下级政府、爱卫会各部门;定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督查、考核通报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齐全(2)

查阅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图片资料以及计划、总结等

3、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2)

了解相关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2

加大经费投入

6

4、县区财政安排落实卫生创建、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控、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经费情况(6)

专项经费落实情况

3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6

5、实行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2)

查阅定期报告相关资料,市、县级通报工作不少于2次

6、实行爱国卫生工作委员部门述职制度(2)

查阅相关资料:各级爱卫会述职制度、部门述职报告

7、建立爱国卫生工作联络员及联系点制度(2)

查阅相关资料:联络员制度及工作开展情况,联系点制度及实施方案,指导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


(重点工作方面(82分))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依 据

4

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10

8、落实省、市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并取得实效

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巡查、督导情况

5

《条例》贯彻落实及宣传教育

8

9、贯彻落实《条例》有新进展(2)

10、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机构及基层网络(2)

1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1)

12、结合中心工作及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2)

13、设立爱国卫生网站(网页),刊登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1)

1、查看开展宣教活动的资料

2、查看爱国卫生月活动资料

3、各县区均应设立爱国卫生网站(网页),查信息数量

6

卫生创建

25

14、制定并完善各项卫生创建标准(1);

15、组织开展省卫生镇(县城)、卫生村及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并取得新成效(18)

16、组织开展市级卫生镇(县城)、卫生村及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并有新进展(6)

1、省级卫生创建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详见附表3)

2、市级卫生创建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7

病媒生物防制

6

17、组织开展春季统一灭鼠和夏秋季灭蚊蝇、灭蟑螂活动(4)

18、组织对病媒生物防制人员进行培训(1)

19、组织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及结果分析(1)

1、开展活动的通知、安排和总结等有关资料齐全

2、查看培训班相关资料

3、监测资料齐全,分析结果按要求报市CDC

8

农村改水改厕

25

20、3县按要求完成农村改水项目水质监测任务(5)

21、肥西县按要求完成农村改厕项目任务(6)

22、按要求全面完成省级监测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3)

23、以县区为单位,按计划完成乡镇卫生院、旅游景点、农村学校、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的建设与改造(5)

24、组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和水质监测培训不少于一次(3)

25、对所辖乡镇进行定期督查指导(3)

1、查看农村改水项目资料

2、查看农村改厕项目资料

3、查看水质监测资料

4、查看改厕办以及教育、旅游、卫生等相关部门卫生公厕普及资料(详见附表3)

5、查看改厕和饮水监测技术培训资料

6、查看督查指导资料

9

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及建立卫生制度

8

26、城区全面建立保洁制度,主次干道落实“门前三包”,垃圾箱(果皮箱)按要求设置(2)

27、农村地区在村民公约中约定卫生制度,对农村生活垃圾建立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专门处理制度,或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农村垃圾高温堆肥等无害化处理制度(2)

28、县区及人口多的镇等根据需要建立垃圾处理场、中转站,尚未建立的要制定相关计划并逐步落实(2)

29、县城要健全污水处理厂、排污设施,农村以村为单位逐步建立以自然生态处理为主的生活污水排放处理方式,或结合当地实际,建设下水道,连通排放至临近市政管网进行集中处理(2)

查阅相关卫生制度,抽查基础卫生设施

10

奖励

40

1、按要求完成各项材料报送、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4)

2、获得国家(10)、省级(6)、市级(5)卫生镇(县城)、村;开展省(3)、市(2)卫生先进单位(社区)评选;开展健康城市示范点工作(5)

3、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工作成效突出(5)

4、积极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并取得显著成效(5)

表3

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的考核操作表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1

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1、明确本部门相关责任处室、责任人

2、结合部门(系统)工作职责,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及年度考核内容

3、部门有国卫生工作落实情况

1、查阅相关文件材料

2、本部门(系统)职责分工落实情况

3、本部门(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资料管理情况

2

会议制度

4、召开部门相关内容工作会议

5、按要求参加市爱卫会(办)召开的有关会议

查阅相关文件材

3

报告和通报制度

6、部门内爱国卫生工作情况

7、爱国卫生工作进展定期报告情况

8、执行并落实述职制度

1、下级机构或直属单位按要求上报爱国卫生工作情况的资料

2、向市爱卫会定期报告爱国卫生工作进展情况的文件及资料

3、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4

联系点制度

9、执行并落实部门爱国卫生工作联系点制度及工作开展情况

1、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千村百日行动包联)

2、根据本部门职责,指导全市落实卫生创建、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控、常见疾病防控、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

5

联络员制度

10、执行并落实联络员制度情况

查阅相关文件材料

6

经费保障等

11、安排落实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必需经费,保证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12、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等中心工作组织完成情况

查阅相关文件材料


附件2

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制度

(试行)

一、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一)明确目标。根据市爱卫会年初向各成员单位下达的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各成员单位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强化责任。市爱卫会对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实行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加强督查。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年度工作目标落实。

(四)考核通报。市爱卫会组织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通报。

(五)表彰奖励。对年度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市爱卫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有关部门要查找原因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及时或措施明显不到位的,市爱卫会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会议制度

(一)全委(扩大)会议

1、时间:原则上每年1次,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2、人员:市爱卫会全体委员、联络员,各县区爱卫会主任、常务副主任、爱卫办主任等。

3、内容:通报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情况;总结部署全市爱国卫生工作;传达贯彻省爱卫会、市委、市政府等有关会议精神;交流先进工作经验及表彰等。

4、地点及形式: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二)联络员会议

1、时间:原则上每年1-2次,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2、人员: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3、会议内容:交流县区爱卫会及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布置阶段性工作任务;安排相关活动等。

4、地点及形式: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三、工作情况报告(通报)和述职制度

(一)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原则上每年向市爱卫会书面报告一次。

(二)各成员单位应当及时在本部门通报爱国卫生工作情况。

(三)市爱卫办及时收集、整理各成员单位工作信息,并以简报或政府网站信息等形式定期进行通报,重大事项及时通报。

(四)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向市爱卫会提交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并在全委(扩大)会议上进行述职。

述职主要内容是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与经验、措施与存在问题、打算与建议等。

四、联络员制度

(一)联络员组成:各部门按照《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推荐1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及时报市爱卫办备案。

县区爱卫办主任纳入市爱卫会联络员队伍。

(二)联络员职责:

1、在本部门爱卫会委员的领导和协调下,制定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目标和任务;

2、根据本部门职责,参与贯彻落实《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开展爱国卫生月及卫生创建活动,以及不同季节的爱国卫生中心工作;参与市爱卫会组织开展的爱国卫生工作政策调研、人员培训、经验交流、检查暗访、督导评估等工作;

3、整理和规范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文件与资料,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4、各县区爱卫办主任结合当地实际,落实本县区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附件3:

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卫生局:制定合肥市爱国卫生有关政策和工作标准,组织开展城乡社会卫生管理、监督和爱国卫生效果评价;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和灭害科学研究,加强对使用灭杀病媒生物药物的监督管理,组织对有害生物控制服务机构备案制度的实施;抓好医疗卫生单位的健康教育、除害防病和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工作;协助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处理重大中毒和救灾防疫等突发事件;承担市爱卫会的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中华民族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活动规划,常抓不懈;组织有效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市发改委: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用于爱国卫生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市建委:按照城乡规划要求,指导并加强城市、村镇、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镇供水管理;加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指导全市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防治水体和地下水污染;指导县区抓好城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协调全市能源综合管理、指导节约能源减排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质量监督的综合管理;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企业职业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

市农委: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县区做好农村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所工作;组织协调农药市场管理及农药经营备案工作。

合肥警备区:制定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部队实际和任务特点,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官兵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支援地方爱国卫生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省行管局:加强省直单位环境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组织动员省直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单位活动,做好省直单位除四害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文明卫生素质。

安徽民航机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协调机场各有关单位做好卫生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以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抓好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的“控烟”工作,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窗口单位活动。

市文广局:加强文化活动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督促社会文化事业单位加强卫生制度建设和自身卫生管理,做好除四害、健康教育、公共场所禁烟等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和制造者,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予以曝光。协助政府宣传、督促卫生法规、规定的贯彻实施。

市粮食局:督导、指导粮食流通企业卫生工作,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和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市教育局:推进农村中小学改水改厕工作。将学校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督促并指导中小学校上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努力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环境。积极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和无烟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爱国卫生公益活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市财政局:根据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需的经费支持,保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正常的工作开展。积极争取国外卫生贷款,用于爱国卫生事业发展。

市公安局: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整顿市容环境卫生、城乡集贸市场、沿街集市摊点和占道经商的管理,维护各项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对污辱、威胁、殴打监督执法人员、举报人中的违法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市容局:制定市容环境卫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执法监督检查;抓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工程渣土管理,以及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抓好沿街集市摊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市环保局: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预防、控制环境污染,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各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白色污染”的治理工作。

市民政局:做好城市流人员的中转和送返工作;协助指导社区卫生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等爱国卫生运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监管工作;发生重大疫情、灾情时,协调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供应工作;负责其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医疗保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为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组织制定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岗前健康教育和培训的管理;负责其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

市园林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各项考核指标的落实;督促指导直属风景区、公园的公厕建设和卫生管理;负责其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

市商务局:负责城乡集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督促社会商业企业加强卫生制度建设和自身卫生管理,做好除四害、健康教育工作和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市工商局:指导和配合抓好市场产权单位、开办者和经营单位规范管理。加强对违法广告的清理整顿工作。

市交通局、合肥火车站:做好车站、车船、码头的卫生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以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积极协助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搞好铁路沿线和公路两侧用地范围的清洁卫生工作。抓好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的“控烟”工作,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窗口单位活动。

市水务局: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指导全市水源地保护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及水质监测。组织三县结合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着眼于工程的可持续运营,侧重发展适度规模的乡、村联片集中供水,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型式和布局,认真编制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负责指导各县实施,优先解决规划内的1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配合卫生部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监测,预防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发生和传播。

市旅游局:推进旅游景区、景点无害化公厕改造工作。做好旅游景区、景点的卫生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以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

团市委:推进全市农村改厕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改厕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验收、评选表彰和数字统计;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挥青年在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为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帮助。

市总工会、市妇联:组织动员职工和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为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帮助。发挥妇女在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合肥晚报社: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和制造者,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予以曝光。协助政府宣传、督促卫生法规、规定的贯彻实施。

瑶海、庐阳、蜀山、包河区政府、高新、经济、新站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各区环境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贯彻落实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各项法规和规章,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爱国卫生活动,提高城区整体卫生水平,增强市民文明卫生素质,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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