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社卫〔2011〕3号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根据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单位活动的通知》(卫妇社秘〔2011〕275号)要求,结合我市社区卫生实际,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合肥市创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区活动实施方案》和《合肥市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高度重视示范社区卫生服务单位的创建工作,以此为契机,强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发展社区卫生的责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进一步落实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各区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还要利用创建活动协调有关部门逐步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筹资方式、业务用房、适宜公共卫生下社区等问题,使创建过程变成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过程,推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上台阶。
三、加强宣传,做好动员
各区广泛宣传,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创建活动建言献策,形成比学赶帮、争创示范的竞争氛围。各区还要鼓励社区居民参加创建活动中,形成全面创建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四、其他
按照卫生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瑶海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称号自2010年12月31日自动终止。按照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单位活动的通知》(卫妇社秘〔2011〕275号)要求,蜀山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称号自该文下发之日起自行终止。各区积极投身于新一轮创建活动中。
附件:1、《合肥市创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区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 社区卫生示范中心创建方案.doc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 示范△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