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护士定期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合肥市护士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包河区2010-2011护士定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
(一)护士定期考核项目包括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
1.工作成绩考核内容:护士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职级岗位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
2.职业道德评定内容:护士执业秉承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依法执业情况和品行端正、医德高尚、严谨慎独、团结协作的工作态度等。
3.业务水平测评内容:护士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常规,应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本专业的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业务水平考核分为 “
三基”水平测试和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指定考评项目的完成情况。
“三基”水平测试内容包括卫生法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综合笔试和护理技术操作考核。
护士技术职务任期内指定考评项目,依照《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内容及验证规定附后(见附件)。
(二)护士执业记录。护士执业记录分为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
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情况等。
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护士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
三、考核实施
(一)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的“三基”水平测试由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考核结合平时考核、阶段性考核和终末考核三方面进行。
(二)“三基”考核每年开展1-2次。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每年汇总一次。
《护士定期考核表》一式三份,由护士所在单位填写并签署评定结果,一份留存本单位,一份上报护士定期考核组织、一份上报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护士注册机关。
(三)护士定期考核和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指定考评项目,由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护师定期考核由区考核组织认定;护理高级技术职称和晋升护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考核,由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组织认定。
(四)《护士执业记录表》由护士所在机构负责记录填写,“单位意见”栏中应确认护士注册类型、是否执业等内容,签署评价意见,按年度及时报送主管卫生局和定期考核组织。
(五)护士定期考核档案管理。护士定期考核项目评定结果,由护士所在机构负责记入《护士定期考核表》(一式三份),连同《护士执业记录表》(一式三份),报主管卫生局指定的考核组织复核。经复核,一份由考核组织留存,一份报主管卫生局备案,一份本单位留存。
护士首次考核应建立《护士定期考核档案》,由护士本人据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在机构核准。档案记录所有考核项目、执业记录和考核结果,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由相应的考核组织备案。拟晋升高一级技术职称的还须提交“本人任职考核期间专业技术工作述评”。
(六)护士变更执业地点的,可提前进行考核。由护士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出具考核意见后,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护士执业变更手续。
变更执业地点后,由所在执业机构按其业务能力和岗位情况,按照其参加相应级别的考核。
(七)护士定期考核实行集体评议制度,护士定期考核组织每年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集中评定。
四、注意事项
2011年12月10日-24日,各单位提交护士定期考核相关材料。含:护士定期考核档案(首次参加考核者,附件1)一式两份,护士定期考核表一式三份(附件2),执业行为记录表一式三份(附件3),夜班证明,学分证书(自行在ICME系统下载打印)一式三份。首次考核还需根据附件1要求提交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2008年及其后新上岗护士);《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护士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士岗位培训或考试取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如:专科护士培训资格证书、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和有关护士在执业活动中获得奖励、处罚记录等。单位负责此工作人员要认真对照方案审核护士以上个人材料,将护士考核材料内容据实填写完整,并将中级以上职称(主管护士及以上)与初级职称的材料分开,汇总上报区卫生局医政科。
五、参考网址
http://swsj.hefei。gov。cn/n1105/n32798/n277003/n277063/12320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