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卫生安全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校卫生安全环境,根据芜湖市卫生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卫监法[2009]15号)文件要求,我区自4月份起,在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以食堂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为重点的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自查自纠上报情况
开展专项检查以来我局共收到48所学校、幼儿园的自查自纠材料,其中中小学9所,幼儿园39所。(详见附表)
二、食品卫生检查情况
本次共检查中小学13所,有食堂的6所,均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100%;从业人员45名,持有效健康证的44名,持证率为97.8%。检查幼儿园40所,有食堂的39所,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37所,持证率为94.9%;从业人员41名,持有效健康证的37名,持证率为90.2%。
大部分学校、幼儿园采集食品原辅料及课间餐都进行了索证,且原料、半成品、成品能够分开储存;有食堂的45所学校、幼儿园均使用电子消毒柜给学生的餐饮具进行消毒。
三、生活饮用水检查情况
53所学校、幼儿园均无自备水和二次供水。学校一般只提供白开水,凤鸣实验小学、5720厂幼儿园的饮水机都能及时更换滤芯。
四、传染病管理检查情况
6所中学、7所小学、29所幼儿园落实了健康教育;5所小学和23所幼儿园落实了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2所中学、5所小学、19所幼儿园落实了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5所中学、 6所小学、20所幼儿园建立有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制度;5所中学、6所小学、21所幼儿园有预防控制措施。(详见附表)
五、几点建议
根据各学校、幼儿园自查自纠报告材料,结合此次专项检查的情况,我局提出以下意见:
1.各学校在进行食堂的新建、改建、扩建时卫生行政部门能提前介入,提出建议,使得食堂建设更加规范。
2.强化学校负责人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各学校要提高认识,从维护广大学生健康出发,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健全、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3.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堂硬件设施的投入,对现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积极进行整改,使食堂布局合理,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的要及时办理,短期内不能整改符合要求,领取不到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停办,对无卫生许可证又不停办的我局将依法给予卫生行政处罚。
4. 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学生的健康教育,制定并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制度以及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时值全球甲型(H1N1)流感流行期间,一定要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若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要及时上报并积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