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防〔2013〕110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当前正值春夏季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2013年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将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疾控秘〔2013〕230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卫生局根据本辖区传染病发病特点,针对多发疾病、高危人群、高发场所尽早安排周密计划,重点加强对学校及幼托机构、公共场所的传染病防控,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加强春、夏季传染病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专项或联合督导工作,保证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监测与预警工作,规范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认真开展春、夏季各种呼吸道和肠道疾病的医疗救治和风险评估工作,提高监测敏感性。
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务必于本月底前开展一次传染病防控专项督查,重点内容包括:1.乙肝疫苗、卡介苗24小时内及时接种情况;2.麻疹防控;3.手足口病防控;4. 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5.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6.霍乱防控;7.疟疾防控。并于6月10日前将督导总结上报至我局防病科。联系电话:6674838,6640623,邮箱hnsfbk@163。com。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