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公示第三批心血管疾病诊疗技术资格准入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市级各医院,三医大各附属医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医院:
自2007年6月,卫生部颁布《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以来,我局组织专家组陆续对我市提出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资格准入申请的三级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确定了我市准予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及开展的技术项目。现将第三批准予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及开展的技术项目按规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心律失常介入治疗试行1年后复评)
2.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冠心病、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
3.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冠心病、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
4.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起搏器介入治疗;冠心病介入治疗试行1年后复评)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凡未达到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从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对违反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