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根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通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现已开始第四十三届南丁格尔奖章候选人推荐工作,经与重庆市红十字会协商,我市推荐工作将在全市卫生系统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南丁格尔奖章候选人推荐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护理事业,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高超的护理专业水平。
(二)从事护理工作或志愿护理服务10年以上,有基层工作经历,且事迹突出。
(三)在参与国内、国际重大灾害或其它突发事件紧急救援中,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表现出非凡的勇气和献身精神。
(四)在公共卫生或护理教育方面做出表率,有开创性贡献。
(五)如在工作中牺牲,可以追授奖章,但必须在两年内推荐。
二、推荐工作自下而上进行,候选人须经推荐单位、省级主管部门和红十字会逐级推荐和遴选,并填报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推荐单位可以是候选人所在单位,也可以是上级单位。
三、被推荐人须经过所在单位公示、省级公示,本级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向上级单位推荐。
四、参评者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事迹材料一式二份(中文),材料要求客观真实,语言表达准确,有突出的人道服务事迹及具体事例(见附件2)。
五、各区县卫生局要协同当地红十字会,在做好深入细致调查的基础上,把握条件,积极推荐,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认真组织遴选。(各区县和市级医院推荐的候选人不超过1名)。
六、军队、武警卫生系统的候选人推荐工作,由总后卫生部统一负责。
七、申请表和事迹材料(中文)请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并附候选人事迹简介(200字左右)。
(联系人:李玲娜 联系电话:67706610)
附件:1.南丁格尔奖章候选人推荐表
2.南丁格尔奖章申请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